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规划建设国土局、城管和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关于您所反映心怡紫晶城小区地下室车位租赁的问题,目前开发商已完成地下室改造并恢复了包月停车的服务;关于您所反映心怡紫晶城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根据《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第一条:“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以下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自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您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中,存在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心怡紫晶城小区业主代表及部分业主投诉后,已于2019年5月15日10时到心怡紫晶城小区对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调查,现调查正在进行中。感谢您的留言,如还有疑问,请联系02868772602。
心怡紫晶城小区为原双流县现状移交项目。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于2007年3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第46号)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单位于2007年向原双流县规划管理局申报心怡紫晶城项目方案,经原双流县规划局审查,于2007年7月核发一期(7-11#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第035号);于2009年9月核发二期(1-6#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10122200931068号)。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通过竞拍取得项目所涉及的29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0年经营权,于2008年3月与双流县交通局签订《人南延线末端公园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绿地下方的地下停车场由四川心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并经营。如您对项目原审批结果存在异议,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你可向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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