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说你有养狗的自由,那我就更有不愿被狗伤害的理由。因为这是人的城市而不是狗的城市,如果说你只在自己家里养狗,而不将狗放出外面来,就没人管你。但如果你将狗带出自己的家里到公共区域来,对不起,你就必须要考虑所有的人对狗的感受。
所以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更不要让你狗到你家大门外的其他区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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