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中旬,我实名举报人(黄敏)到北京公安部举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对公开出售了资中县人们法院的查封、冻结房的犯罪分子,下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部接受了我的举报,发函到资中县公安局,资中公安局接收了此函后电话告之我:“你告雁江公安分局对周琴、桂树斌夫妻公开卖冻结房被该局下不予立安通知书一事,公安部把函发到我局来了,但我们和雁江分局是平级的,而且他们也不属资中、内江管,我们接收了次函现在也退不回去了,我们也管不到雁江,建议你去雁江区检察院告雁江区公安分局。”但不给我书面回复,不将此函转交上级部门,也不转交资阳市雁江区公安分局。此冻结房被公开出售一事就这样被资中公安局给了结了。
忆往事,再看今朝,我想大声地问问:资中公安局这是怎么啦?理由如下:
1、“老赖”周琴、桂树斌夫妻通过房屋买卖中介所公开出售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弘乐府公元一号的一套被资中县人民法院冻结了的住房。
2、桂树斌把自己名的“雅阁”轿车无偿转移到了周琴的亲妹夫李万光名下。
3、周琴、桂树斌夫妻勾结资中法院法官张小军违法解封,卖了资中县滨河花园的住房一套,售房款去向不明。
4、周琴、桂树斌夫妻伙同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査勇,隐匿入股现金300万元。
5、周琴、伙同桂树斌的亲妹妹桂红英和桂秀英伪造开发商公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6、2012年10月26日,我起诉该夫妻借款115万元,此案2012年3月进入强制执行,2013年6月6日该夫妻提前了两年半归还了资中县新桥信用社桂树斌名下的贷款30万元,但不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已构成拒不履行罪,但资中公安局不受理我的举报,也不给我书面回复。
7、资中法院夏玉明副院长和执行局曾艳丽局长,把该周琴、桂树斌夫妻的犯罪资料送到资中公安局,该局同样不受理也不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在此,我想借麻辣社区平台再次问问该局:以上举报的事实难道真的不属于公安局管?以上不法分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时也问问检察院:法官和关系户违法是否享有赦免权?在犯罪事实面前居然不被受理,我想问问资中公安局你们这是怎么啦???难道法律只能制裁“平头”?
黄敏身份证51102519660126442x
电话:18981435232
实名举报人: 黄敏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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