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你好!
我是2栋业主,接通知24日、25日验收房屋,但查看房屋后存在一些问题,未接收。同时,对大家的诉求、整改的区域进行查看对比,确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让人愤慨。
为了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改进和整改不合理设施,消除2栋进出楼道安全隐患,我建议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要求开发商拆除2栋物管用房,确保进出楼道合理安全空间。
二是对物管用房挤占2栋进出大厅通道2/3的空间,应向消防部门咨询,符不符合消防要求,合不合法。如果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因入楼大厅空间狭窄,造成拥挤发生事故应该由谁负责。
三是对物管用房挤占2栋进出通道,是否计入公摊面积。应向成华区住建局咨询,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部门计算依据。
四是对喷淋管道安装,如果国家有相关规定,应向业主作出解释,并提供文件依据。但管道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力求为业主装修方便考虑,避免参差不齐,给业主带来不必的苦恼,并对安装不规范的管道进行重新整改。
五是小区车棚的问题,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如果规划设计中有此配套设施,应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向小区业主讲清楚,出示规划审批图。
建议:
一、为提高本小区住户的生活品质,让小区住户买得放心、住得安心、环境舒心,酝造出小区的和谐氛围,共同建设好、维护好小区的绿化美化和生活环境。
二、作为开发商应倾听业主心声、理解业主的正当诉求,将挤占2栋业主进出通道物管用拆除、搬走,确保200多名业主通道的采光、进出的安全,排除隐患,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和气才能生财。作为开发商,应换位思考,多从业主的角度去考虑,不应只追求利润,失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
四是作为国有企业开发商,不能因为蝇头小利,毁掉自己名声。应将物管用房搬入大门两侧,让利于民,还小区业主应该拥有的休闲空间。
综上所述,作为开发商,应主动化解矛盾,积极配合业主提出的正当诉求。而不是推诿、避而不见,不利于问题的解,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不是开发商应有作为和担当,而是应该欢迎业主发现问题,开发商主动配合整改。正如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业主的口碑”。这既是小区业主的心愿,也是我们双方共同的祝愿。
同时,对小区维权的兄弟姐妹说一声,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诚挚谢意和衷心致敬!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见解。请群主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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