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字博大精深,投诉与信访申请书仅两字之差的处理法定程序完全不一样 投诉:一般指对产品或服务的不满意,提出异议或表达不满意的行为。 诉讼:则应该是一个法律行为,书面向法院提出“打官司”的要求。 信访:一般指对公共服务机构的行为提出不满,针对公共服务机构的上级单位。 (一)投诉
尽管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举报法,但关于举报投诉事项的内容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之中。 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信访
信访是指信访人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访办理结果只能依据《信访条例》申请复查、复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1号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访办理结果不能走行政诉讼途径。 (三)诉讼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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