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 这话说一个月前的2019年3月20号那天, 咱们南充嘉陵这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一个群众举报—— 举报人称, 他在微信公众号“XX合府”推送的“南充谨此一府一院|非眼界与品位兼得者不可入”文章中发现了可能涉嫌虚假宣传的内容。 于是的于是, 咱们南充嘉陵这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找到了位于嘉陵区春江路的这家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现场,依法进行起现场调查。 当然了! 很快查明了举报人举报的那个叫做“XX合府”的微信公众账号主体是一家早已在昨年2月9号出售了的房地产公司。 而这家叫做四川XX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也就是举报人举报的那个“微信公众号”新的主体、新的主人和实际当事人。 进一步调查发现, 这家房地产公司为了推销其商品房,还不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广告宣传,他们还利用了的项目外墙设置围档做宣传广告,并且在微信公众号“XX合府”的“XX·品牌解读”栏目中介绍他们的公司情况时,还在广告中标注了“XX地产,荣获“最佳创意设计楼盘”、“最具商业价值楼盘”等多项社会荣誉”等等文字语言。 对了哈! 调查中还发现,微信公众号“XX合府”的推文当中,也标准了“XX合府.南充谨此一府一院,XX合府,以至高建筑规则,匠筑南充名仕定制府邸,以面面俱到的生活规则,打造南充顶级的圈层私邸,……入主南充独一无二贵胄院邸,浅隐城市繁华里,适得独一无二的理想生活”等文字语言。 当然咯! 所有这些, 都清楚地指明, 这家公司确确实实像举报人举报的一样——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涉嫌构成违法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于是的于是, 咱们嘉陵这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肯定就亮剑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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