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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叶官清法官无条件公开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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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2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奏
 楼主| 发表于 2019-4-23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移交有移交手续,寄送有寄送凭据,活要见案,死要见尸,卷宗必须依法送到二审法院。
 楼主| 发表于 2019-4-23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那里鸟飞不进去,老鼠爬不进去,连虫子都钻不进去,卷宗不可能神秘蒸发了,任何藏匿案卷,销毁卷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4-24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法释【2018】1号第108条规定,一审法院应当将案卷全部报送二审法院,不能藏匿,篡改和销毁案卷。案子不存在从人间蒸发的可能。

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仲裁委做事像蜗牛,把一个简易案子拖到最长期限。
发表于 2019-4-2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是不敢这么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4-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

发表于 2019-4-25 2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2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定程序,一审过后,原告上诉,法官应当把案卷报送到第二审法院,上诉是原告的权利。一审向二审全部报送卷宗当然有移交的手续,毕竟法院不是小卖部,小卖部买卖不开单据。
 楼主| 发表于 2019-4-2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送案卷当然是要填写移交手续,寄送单据等。不然,你说交了的,他说没有交,怎么说得清楚呢?这是众所周知的基本常识,法院每收发一个材料都有相应的手续,回执凭证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4-28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是地摊或小卖部,报送材料都是要填单据的。不要把法律当成你们的私家玩具,因为不是为你们有权者开的私家法。
 楼主| 发表于 2019-4-28 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是为你们握权者服务的私人工具,因为不是为你们掌权者私人开办的,不可以有权任性。法官不可以把法律当私人玩具。

发表于 2019-4-28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对此怎么规定的?你拿出来

发表于 2019-4-28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到省高院的移交快递单号和回执凭证有规定时限么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没有规定时限,但是根据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规定,案件的全流程都是应当公开的,不是国家秘密。同时行政庭只承认报送了,但不承认有依据,法院报送案件,没有手续,票据凭证,这不是欺骗人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新广安人说,规定时限是多少,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二审审理时限倒是有具体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办答复每一个案子报送都有快递单号,回执凭证等,不存在没有手续。不然,就不会通过媒体来寻求监督。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法释〔2018〕1号)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法释〔2018〕1号)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行政诉讼里就只找到这个法条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有报送时间规定,不过法院有可能拖很久,并不一定在法定的五日内移交。但是行政庭既然承认已报送走了,那么,报送手续应当有的,说什么手续都没有,显然是瞎糊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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