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作为、乱作为的思坡政府,混蛋的办事逻辑
我于2019年1月20日收到了《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人民政府关于段友才在省长信箱留言希望不拆迁徐仕燎住房问题的回复》一函(以下简称“回复函”),对于回复函中的几点说法严重不认同,现申诉如下:
一、事实和理由
1、思坡政府回复标题中“关于……留言希望不拆迁徐仕燎住房……”严重失实。
我和父母从未表达过“希望不拆迁……”(第一次回复我父母“被临时居住”,这次回复又“被希望不拆迁”),你们都说了房子现在高铁敏感区,既然是敏感区那就一定不合适人居住,难道我父母喜欢长期居住在高铁敏感区?那让你们父母过来住几天几月试试?不管是支持高铁建设还是居住环境,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希望不拆迁”,我只是希望思坡政府不能再出现以前那种不调查、不沟通、不商量、不管两个老人死活的暴力强拆行为。请记住你们代表的是思坡百姓的父母官,你们的行为代表的是人民的思坡政府行为,不是旧社会思坡的土匪恶霸行为!
2、关于第一次拆迁赔偿款的说明(无证据表明思坡政府所说的按政策足额兑现拆迁款,请思坡政府出示相关拆迁政策和村上及我们家的赔偿详细清单并盖上思坡政府公章)。
一家6口人所有拆迁赔偿款18万多点(含房屋赔偿款、拆迁费、耕地46300元、林地27340元及青苗费、各种奖励、补助和过渡费),无社保,其中6口人居住的一大座房屋赔偿款不足10万元。至于思坡政府所说的3万元屋基款由于未见详细清单所以不清楚有这笔款(如果包含在耕地款中,46300-30000那占用那么多的田地才16300元,也显得很不合理)。我托人从侧面向中铁成贵高铁项目部、宜宾市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打听了一下都觉得不可能只这点赔偿款,甚至有工作人员前来劝解我父母“上次拆迁政府都赔了你们家几十万,你就搬起走了嘛,别为难我们工作”。
为了保障父母晚年基本生活,一家6口人的所有拆迁赔偿款全部由我父母开支(即使我们当子女的生活也困难,但还是一分钱未用,全部留给了父母),在这四年多时间里,他们把拆迁赔偿款已用于修建现在的板房、治病、生活,所剩无几。
3、关于造成徐仕燎住房第二次拆迁的责任问题,思坡政府从不正面回答,却搬些歪理来上下糊弄。
这个关键问题说了无数次,我再次强调“当时为了更快地推进拆迁工作,2014年5月由思坡政府段乡长和村长徐克勇安排推土机平出了地基并拉通了民用电,我父母才在这个地基上修建了现在的板房。都已经居住4年多了,是他们唯一长期住所,只是老年人不懂还没申请办地基证,并不是不办”。这个板房虽然简陋,却是两个70多岁老年人历尽艰辛花了7个多月时间,用第一次拆迁赔偿款来修建的。现在下通知突然说是高铁敏感区,难道当时主导拆迁的思坡政府段乡长和村长徐克勇他们当时不知道这是高铁敏感区?为什么当时他们要把徐仕燎的地基平在高铁敏感区?造成还要二次拆迁的责任难道不在于当时的思坡政府?为什么本届思坡政府不正面解决上届思坡政府遗留下来的问题,反而要把责任强加给徐仕燎两位七十多岁的老年人?
唯一住房被强拆后,两个七十多岁带病的老年人经历了7、8、9月的暴雨暴热,断水断电,急诊住院,连床板都是雨水;现又正在经历天寒地冻,墙壁屋顶到处漏风漏雨,入冬后一直连澡都不敢洗。省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你们执行落实了吗?马上过年了,两位老人这个年怎么过?你们思坡政府当父母官的关心过两个老年人现在的生活境况吗?至今为止半年多了,我没有看到思坡政府有任何为两个老人排忧解难的行为和语言,有的只是威胁和指责。
4、关于我父母生活问题。
不管生活多艰难,只要我们子女有饭吃就一定不会让父母挨饿,赡养父母是我们天经地义的责任;但并不代表可以任由思坡政府不调查、不沟通、不商量、不管两个老人死活将唯一住房强拆后,将他们赶出生养一辈子的家乡,剥夺他们在老家种田种地安度晚年的基本人权。
徐仕燎三个女儿全部外嫁,大女儿离婚多年至今未婚,长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二女儿是优秀的小学教师,但家中有一个8岁了还不会走路说话的脑瘫儿子,至今还在接受宜宾政府及社会资助;三女儿嫁去了云南高山地区,两个老人根本不愿意长期寄居任何一个女儿家,只希望在老家安静的种田种地安度晚年,就是死也要死在老家。
二、请求:
1、两个老人请求翠屏区政府为他们搭建一个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简易板房(狗也得有个狗窝),办个地基证。家里还有田地、庄稼、牲畜,还需要劳动来维持生计,他们离不开生养了一辈子的土地和家乡。
2、两个老人请求翠屏区政府派人来家里察看、了解的他们现在的生存现状,一起商量搬迁解决办法。老人连向政府申诉协商的机会都没有,有的只是拆迁办的强拆和威胁。
3、两个老人现已赤贫,请求翠屏区政府调查解决老人目前和今后面临的基本生存困境,别让两个70多岁的老人无家可归,长期在恶劣的环境中苟且偷生。
4、请求思坡政府出示相关拆迁政策和村上及我们家的赔偿详细清单并盖上思坡政府公章,以免老是在拆迁赔偿费问题上说不清道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