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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首例!把车拿给喝酒的人开,滴酒未沾的车主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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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8日,成都车主卢某在明知朋友周某喝酒情况下,仍将自个儿的面包车拿给他开。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与锦尚东路交叉路口进城方向辅道100米处,面包车被交警六分局执勤民警挡下。周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3.9毫克/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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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至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202毫克/100毫升。周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拘役,并处罚金。

而同车的卢某,即使滴酒未沾,但明知周某喝酒,仍将车辆外借,他因危险驾驶罪共犯,也处拘役+罚金。据了解,这是成都首例醉酒驾驶,车主被判共犯的案例。

注意,即使不是车辆所有者也能成醉驾共犯,只要满足这两条件 :①车辆驾驶员违法前的车辆保管者(不一定是车主);②明知对方喝酒,仍将车辆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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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3-20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严格法规,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9-3-2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这样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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