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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制学校暂无食堂禁止外包规定 成都市教育局局长:食品安全底线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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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7日上午,“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管理问题成都市联合调查组新闻发布会”举行,就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说明。

在媒体提问环节,成都市教育局局长刘强表示,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专门的章节就食堂管理作出规定。目前,成都市正在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

2014年出台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学校包括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包括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2017年,四川省教育厅又再次发文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需自主经营,不对外承包。

刘强介绍,目前,成都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食堂全都是自主经营。而成都七中实验学校是一所包含了小学、初中、高中12年制学校,针对这类学校,目前我省没有学校食堂禁止外包的规定,学校可以选择食堂自主经营或对外承包两种方式。但刘强强调,不管学校采取哪一种方式,我们的监管都必须要到位,确保师生员工食品安全的底线不能丢。

今年2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共八章64条,其中专门一个章节就食堂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我们现在也在根据这一文件,做好成都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刘强再次强调,成都市各级教育部门在孩子们食品安全健康成长上,绝对要守住底线,请社会放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日前,针对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管理问题事件,四川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及食堂外包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制度。同时,成都市教育局也发出通知,明确教职员工饭菜应和学生一致,学生就餐需教师全程陪同。

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关,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过程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加强学校食堂民主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成都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完善教师陪餐制度,学校所有教职员工饭菜均应和学生保持一致,绝不能单独开小灶,学生就餐时间需有教师全程陪同。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和价格、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和家长委员会等的作用,让师生、家长多方参与食堂民主监督,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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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8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3-19 0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居然没人评论  还是不想评论了

发表于 2019-3-19 06: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3-1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是标准的回答了,无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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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0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3-19 09: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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