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是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如何能发挥其积极作用?近日,省纪委下发《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过多过滥问题方面,严格执行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减少重复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多用暗查暗访,坚决防止督查检查搞形式、走过场,不解决实际问题等。 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在很多基层部门都普遍存在,遭基层干部诟病已久。为应付检查,有的单位在一个会议中频繁变更会议室标题,以便保存工作痕迹;有的单位陪同检查比开展其他工作利用的时间还多;有的单位彻夜准备迎检资料,最后只听报告……这些“过场”众多的督查检查,看重的是工作中的留痕,而恰恰忽视了实际效果,这也成为抓落实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给基层干部和群众带来困扰。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应该看到,这种督查过多、检查泛滥的表面功夫做的“花里胡哨”,却暴露了“里子”工作的短板,惯性思维,统一标准成为监督检查的同质化手段。经验学不到,创新用不来,应付了事、疲于应付成为工作的统一标准,长此以往,怎么能更好的推进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督查,顾名思义“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而督查作为纪检监察的重要手段,贵在“言简意赅”,“精准发力”,从源头抓起。 干部队伍要精干,监督检查要精简,情况掌握要精准。一方面,督查组要明确检查的内容和考核标准,不能听什么就是什么,以偏概全,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的意见要有精准性和代表性,不能本末倒置;另一方面,被督查的单位要实事求是,胡编乱造的成绩是经不住“推敲”的。 精准发力才能让监督检查发挥实质性作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干实事,涤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弊病,才能查出真问题,督出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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