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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控诉——蓝光长岛国际社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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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7 13: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房价涨了,跟涨购入等涨,结果跌了。典型的投机失败,然后期望政府来兜底。。。

发表于 2019-1-7 1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7 13: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位有蓝光微信或者QQ群分享一下

发表于 2019-1-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月7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双流区房管局

发表于 2019-1-7 23: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断章取义,你为什么不说单价3600的装修,和样板间对照对照是什么鬼样?

发表于 2019-1-7 2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无数补充条款,无数免责霸王条款。真佩服蓝光对合同如此认真和用心!黑心、恶心!

发表于 2019-1-8 17: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9 0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上市公司,一个地方品牌企业,居然如此无良。

发表于 2019-1-22 13: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蓝光江安城精装房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装修值价不符和清水降价问题
由于市场定位不同,开发企业对各楼盘装修标准定位有高有低,价格自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商品房装修计价方式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建房交函【2018】40号)中明确说明“对于商品房含装修的,装修标准、装修价格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同理,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形势调整房屋的清水售价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且该价格在销售前均已在相关网站以及销售现场进行了公示,购房人在决定购买之前已知晓房屋的销售价格。
在此情况下,若合同双方其中一方对已签订的合同持有异议,建议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二、公摊面积问题
成品住宅销售价格是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造价咨询报告确定的。造价咨询报告中的咨询结果是以每平方米单价的形式体现,该单价是由样板间装修总价均摊到样板间的建筑面积(或产权面积)上得出的结论,所以在房屋销售时,计算整套房屋装修价格时,也是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或产权面积)得出,并非是由业主负担了公区部分的装修费用。举例说明:A项目编号A-1-1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实际套内面积100平方米,样板间装修总价240000元,咨询报告结论以建筑面积计算,装修单价2000元/平方米;如果改为以实际套内面积计算,则单价变为2400元/平方米,业主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不变。
三、样板间问题
蓝光江安城项目体量较大,分多期进行开发销售。经我局现场检查,目前蓝光江安城样板间数量共8个,其中1个为展示样板间,7个为交付标准样板间,其装修标准分别对应各期销售的标准且不尽相同。在装修示范区贴有装修品牌和型号,每一期项目在销售时,销售现场也对装修所采用主材的品牌和型号进行了公示。目前样板间均可供业主进行参观,有此需要的业主可与销售顾问联系。
四、虚假宣传及合同条款相关问题
虚假宣传以及合同条款问题建议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
五、其他问题
我局已就您反映的问题约谈了蓝光海瑞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协调问题。蓝光海瑞置业有限公司已书面回复我局,将按我局要求安排专人对接此事,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在工作上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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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房管局调查,留言人反映开发商短期恶意大幅度调高调低房价,要求对购房降价后差价进行补偿属于修改合同约定条款的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 留言人反映装修费用包含公摊面积,要求退还公摊面积的装修费用的问题据区房管局向开发企业了解,留言人反映的问题属于采用套内或建筑面积计价方式不同的表述,双方签订合同时已对装修费用计价方式进行了约定,并描述了装修内容以及装修标准。计价方式不同,并不造成交付标准的变化,相关交付标准仍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为准。建议留言人与开发企业协商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经区发改局调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的规定,房屋销售价格、成品房装修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不在目录以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相关收费标准应由当事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并签定服务合同,按约定标准执行。如果出现单方面违反约定的情况,建议留言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区市场监督局调查,蓝光长岛国际楼盘开发商营业执照名称: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679650009N,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珠江路600号空港国际城2栋2楼。工作人员了解到《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及装修标准等相关内容开发商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已在销售中心现场公示,业主在了解相关购房内容的情况下,自愿与开发商成都海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区市场监督局对《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了审查,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违规强制性规定。 区市场监督局九江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请您提供虚假宣传相关佐证材料,您一直未提供,请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与区市场监督局九江所联系,电话:85858315。
    经区国土局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留言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留言人反映的事项应属合同纠纷,建议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处理。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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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09: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关键之处;蓝光无视国家政策三令五申房住不炒的政策下,还敢在短期内大幅度上调房价,说简单点,叫;顶风作案

发表于 2019-1-23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发表于 2019-2-13 16: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业主再购,真的是万万没想到蓝光这么黑心,连老业主都坑

发表于 2019-2-13 16: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受害业主,寻求一起维权,有相关维权群吗?

发表于 2019-2-13 16: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事说,你觉得你们维权维的下来不?政府的东西你觉得他会帮老百姓吗?反正我是不信,扎心了老铁~@成都市政府

发表于 2019-2-13 16: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2-26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装修严重价质不符,请监管部门予以严查

发表于 2019-3-10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怎么联系你、我也是6期的业主、电话18681678566

发表于 2019-3-29 15: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业主群 加我一个5期业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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