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派驻监督全覆盖意味着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只有监督“给力”了,工作才“硬实”。“派”的权威要进一步强化。纪检机构应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对策和措施:
(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组,尤其是纪检组长要认清形势,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
(二)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一切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所驻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切忌板着面孔去监督、生搬硬套去检查,只有树立这种思想,才能得到党组的重视和关心,得到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监督的路子才会越走越宽。
(四)切实发挥派驻优势。“驻”的优势体现在通过经常接触,充分利用近距离、常接触的优势,多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利用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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