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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道不爽

[群众呼声] 如此支书如此官 愈老愈少情何堪[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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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道不爽 发表于 2018-12-4 21:39
公益事业是社会美好事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大力支持,因为社会公益状况有时候就是一个国家,一 ...

不好意思,搞错了,是少有所依哈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不太帅 发表于 2018-12-4 15:11
我们拥护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但是公路集资你该拿,不存在啥违法,就因为村里的路是自己祖祖辈辈在享 ...

对不起,你好像搞错对象了,先去好好读读我的帖子吧,这里没有我该不该拿的问题,只有九村老人和孩子该不该拿的问题,违法不违法也不是吼几句“拥护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就可以证明的,如果真是尊重法律,就不会做出向老人孩子搞硬性集资修路这样让老家人民抬不起头的事情来了,你既然说得那么理直气壮,就根据我帖子里面提的问题,逐条给个具体的回复,发给大家看看嘛!

发表于 2018-12-5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可以多了解下政策,现在硬化村道公路村民负责路基部分工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每公里十万元,这部分老百姓如何分摊?以土地分摊还是以人口分摊,何为公平?!!!!
2、作为一个在外工作人员,家乡修建村社道路多少都应该承担一点,虽然说你现在住在省城不常回来,至少说你回来祭奠祖宗时能够开车回村上。
3、如果你又不集资又不捐资,修建的公路你还有脸使用么?你走得踏实么?

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道不爽 发表于 2018-12-4 20:27
谢谢先生的中肯建议,我拜读过先生的《神潭溪》系列,作为下两人能读到先生这些反映老家人情风貌的精彩文 ...

你写的贴子结构紧凑、逻辑性强,没有废话,可读性不错,极少错别字。由此来看你应该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长时间坚持做一件事情,一定会有收获的。顺祝靖安!

 楼主| 发表于 2018-12-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土著 发表于 2018-12-5 06:56
1、楼主可以多了解下政策,现在硬化村道公路村民负责路基部分工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每公里十万元,这部分 ...

1,同志哥,请你下次再发言时,先仔细阅读我的帖子,搞清楚里面所说的对象是谁,不要顾左右而言它,转移主题好吗,?
2,本人对公益慈善事业历来从不含糊,我该交纳的款项,早已交纳,这里面不存在我该不该交纳什么钱的问题,你明白吗?
3,你说得那么理直气壮,你不会觉得向老人孩子搞硬性摊派还是一件体面事吧!l

 楼主| 发表于 2018-12-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韦平 发表于 2018-12-5 10:27
你写的贴子结构紧凑、逻辑性强,没有废话,可读性不错,极少错别字。由此来看你应该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 ...

谢谢先生鼓励!!

发表于 2018-12-5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说的“现在的某些干部可真强啊!”不是说他们的工作能力有多强,而是说他们的强盗逻辑是多么厉害,工作方法是多么强横霸道,野蛮

 楼主| 发表于 2018-12-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土著 发表于 2018-12-5 06:56
1、楼主可以多了解下政策,现在硬化村道公路村民负责路基部分工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每公里十万元,这部分 ...

请问阁下,你了解到什么政策允许向老人孩子搞集资了,再请问阁下,我集资捐资与帖子里说的有关系吗?

发表于 2018-12-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道不爽 发表于 2018-12-3 15:07
想不开,你倒是说得好轻松撇托,可是你不觉得你的说法太可笑,太可气,太可悲吗?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是社会 ...

我认为你不说的不对,社会在进步,老人的权益保障也越来越好,那么老人的义务也必须要尽到,老人不能履行,那么他的子女就必须履行。在说你这条路,路修出来不只是干部在走吧,使用最多的还是老百姓!换句话说,修路是为老百姓自己,那有什么理由去逃避自己的义务呢?

发表于 2018-12-6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无旁理的交纳.这个和国家或社会的尊老爱幼政策风尚就是在不同境况中诞生的两个不同概念嘛.你要把不是理由的理由强抠成理由,那只能是越描越黑.至于你说八十几岁不该交.不错他是无能交了.但他继承人是交纳义务人.如果说他只是一个人了另无他亲.减免必然,不信即使你提起诉讼法庭也不会支持.
   本身这硬化村道.人平集资就是上合天理.中合法律,下合人情的一件好事情,你为了........村干部,却晒出自已的........多不划算呢??坛友心中一杆秤,你看看支持你的人有吗?许久不狂南江论坛.今偶打开看了你叙,免不了说了几句.可以陪你就村道集资问题更进一步探讨,我同时也只是在就事论事哈

发表于 2018-12-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知道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义务和权利了吧,回去好好学学。老人也好小孩也好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义务都不能承担,你能算什么?

发表于 2018-12-7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找个理由,找个事情都可以集资干什么的,这很正常,一直都这样,大家都 习惯了,谁叫咱们是 普通民众呢,服从官员的 安排,几千年前都 有了,认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天道不爽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429800-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无旁理的交纳.       阁下,那你们这个公路款也不叫什么集资了,只能叫征收了。
请问阁下,120岁的老人拿什么给你交这个镇收款,哦,忘了,老人们现在有国家发给的养老补贴金,政府刚发了养老金就被你们征去修路了,何必这么麻烦呢,直接拿去修路得了,发个养老金干嘛呢?3月婴幼都有交纳的责任是吗!那你也得先教会她什么是公益呀,要不她怎么交!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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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这硬化村道.人平集资就是上合天理.中合法律,下合人情的一件好事
请问阁下,国家给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金(这也可能是农村老人唯一的经济来源)的目的是什么?我想大家都明白吧!你们把它征去修路,这合天理,好像是丧天理吧;“中合法律”是吧,请问你们的”征收令“是谁签发的,红头文件在哪儿?依据的是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没有吧,那怎么叫合法律呢!”下合人情“请问,你们向3月婴幼征收的是什么钱,是他们活命的奶粉钱吧!因为她们除了奶粉钱还有什么钱?那她们还要不要活了!向孩童征收的又是什么钱,是生活费,还是他们读书受教育成长的钱,看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你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这是犯法的。向他们要钱要先问下估计法律答不答应,这就是你说的“上合天理.中合法律,下合人情”好像都是反方向哟!村道硬化是好事,但也有个能力大小的问题嘛,一个举重运动员可以举几百公斤,你能要求每个人都举几百公斤,公益集资人平摊派怎么就“上合天理.中合法律,下合人情的一件好事”难道国家那么多公益事业都是靠人平摊派搞起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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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无旁理的交纳
请教阁下,你是依据哪部法律的哪条哪款说出这话的,我们不说3月婴幼和120岁的老人,说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吧,未成年人是有他的必然责任和义务,无论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都有,那主要是要求他们伦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你见过有规定未成年人必须履行社会公益事业经济责任的法律吗?中国没有,外国的也行啊,没有吧,为什么呢?因为她们没有经济能力啊,你让他履行经济责任,那不是逼公鸡下蛋,公牛下崽吗?还3月婴幼,漏嘴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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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国家或社会的尊老爱幼政策风尚就是在不同境况中诞生的两个不同概念嘛.你要把不是理由的理由强抠成理由,那只能是越描越黑
我看懂了,你是想说“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无旁理的交纳.”她们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而“尊老爱幼”是道德责任。我上面说了,你能找到120岁老人3月婴幼必须履行社会公益经济责任的法理依据吗?既然法律观不了,那就只有道德来管了,请教一下,这怎么就成了“在不同境况中诞生的两个不同概念”呢,怎么就成了“把不是理由的理由强抠成理由,”呢?事实他就是事实,真相永远都只有一个,真理也永远只有一个,不是谁想描黑就描黑,描白就描白的。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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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八十几岁不该交.不错他是无能交了.但他继承人是交纳义务人.强迫老人搞公益事情,老人被摊牌的经济责任不能履行,还有他的继承人是交纳义务人,请问阁下,是从哪里得来的法理依据,你规定的吧,告诉你,你违法了,不能向老人搞所谓的公益摊牌,国家法律部允许,当然更不存在什么继承人是交纳义务人 ,你这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懂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A000 发表于 2018-12-6 18:21
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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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了........村干部,却晒出自已的........多不划算呢??坛友心中一杆秤,你看看支持你的人有吗?
阁下,有话就说嘛,躲躲藏藏干什么,我总得看看自己是怎么不不划算嘛。坛友不支持,只能说明我的能力还不够,没有把要说的事情阐述得那么明白,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但我相信你说的坛友心中一杆秤,因为事实真相只有一个,真理也只有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8-12-7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土著 发表于 2018-12-7 09:30
楼主,你知道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义务和权利了吧,回去好好学学。老人也好小孩也好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 ...

阁下,不管什么经济,也不管什么成员,咋们也先不说老人小孩,等你找到未成年人必须要履行社会公益事业分摊的经济责任的法理依据作支撑再说呗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烧棒 发表于 2018-12-7 14:06
随便找个理由,找个事情都可以集资干什么的,这很正常,一直都这样,大家都 习惯了,谁叫咱们是 普通民众呢 ...

要相信,是非对错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时代不同了哥们,不要什么事情动不动就认怂,始终要相信,前面一定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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