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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停车朝向不对,下月起也要挨罚!乐山中心城区停车位不按规定朝向停放,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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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36
想钱想疯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37
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37
乐山的城管警察叔叔们,请你们先把违法三轮车给整治好了再说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38
管一管泊位上停个板凳,停个自行车,停一张桌子的,把车位占了不少。车头一致,故然是规范,但只要在泊位内,应该不是朝向一致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0
最重要的是坎修的太高了一点,如果两边的车都停好的情况下车根本就开不上来。在这个地方停车车只能斜着上才刚好能上。方向打正了根本就上不来这怎么整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1
又是罚款了事,意思就是罚款了就可以停了,说到底没说大力发展车位又来抢钱了,在说道路修建是纳税人出钱修的你们有啥权利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1
朝向按统一规定停车正确、这样显得美观才好!乱停乱放该罚、像我们的小区有些人占用别人的车位、不用自己的车位图方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2
不是不作为,是相当不作为。前任书记来乐山时,为解决街边门市遮阳遮雨问题,将不规则的各式各样的雨伞换成了伸缩棚。他的行为这不但给为广大市民和经营者带来了方便,还美化了环境。可这任书记来到乐山后,为了自己所谓的政绩,强制城管部门施压,拆除了伸缩棚。还把许多成阴的大树给拔掉拖走了,换上大小相当的其它树,我们广大乐山市民简直不理解其所作所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4
我们井研早就实施了,真的是惹不起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4
城管部门该发的不发,不该发的他猛发。比如说,做生意的占用停车位。城管部门为什么不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5
这项规定首先献己经违法。请问:何为人行道?
你们凭什么允许人行道上可以停车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6
个人觉得车辆违章处罚权利在交警,不能开这个由城管处罚机动车辆的先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7
乐山市夹江县的贪官太多,明明好好的一条公路却偏偏要打烂重新修过。停车位严重不足也不知道想办法,老是罚款。我讨厌这个城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7
对头楼!我双手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8
逮住那个那个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48
想钱想疯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50
不遵守交规一切都是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51
年底了     已经形成了惯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52
影响市容,城管就有权过问了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11-2 18:5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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