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 关于公开征求《恢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恢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公共区域,合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恢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8日前通过书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字样)或邮件等方式向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时反馈。联系人:陈迎春联系电话:0817-8630138电子邮箱:275381717@qq.com联系地址:蓬安县相如镇金街相如之心三号楼三楼
蓬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关于恢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恢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要求,为全面整合全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资源,实现车辆停放“入位、顺向、头齐、守规”,全面提升全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和收费标准
(一)临时占道计费时间为每日的8:00——22:00;停车场计费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二)收费标准:执行蓬安发改收费【2011】55号文件《关于调整蓬安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二、实施步骤分两步实施:第一批次于2018年11月1日前完成部分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第二批次于2019年1月1日前全面实现全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和停车场收费管理。
(一) 第一批次(2018年11月1日前)恢复收费管理停车场:凤凰公园停车场、文化公园广场停车场、相如广场停车场、马电公司旁停车场、原醋厂停车场及旅游景区停车场。
(二)第二批次(2019年1月1日前)
1、恢复全县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的收费管理。
2、恢复收费管理停车场:
①原看守所操坝停车场:拆除看守所办公楼、拘留所,场平内部监区
②原县医院停车场
③周口小学旁停车场
④棉麻路停车场
3、新建货车停车场和新增小车停车场收费管理。
4、施划和取消路段(停车场):
(1)2018年12月1日前取消占道停车路段(停车场):小东街、嘉陵西路、建设路、相如大道(国土局路口至工商局外路段)、政通街、嘉陵中路、相如广场(停车场)。
(2)2018年12月1日前施划路段:凤凰大道加油站至老紫苑后大门路段、笔架山路、中星名都入口街道、东华街。
三、收费管理模式
1、临时占道:主要方式为人工+城市智能泊车系统。
2、停车场:主要方式为人工+道闸智能收费系统。
3、2018年12月30日前,在抚琴南街(帝景家园段)、文君路、东风大道、广场街(中国城到审计局路段),安装地磁进行试点,其余街道根据需要逐步安装
。四、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
①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②协调马电公司将马电旁停车场租借旅游公司收费管理;
③协调看守所停车场的拆除、场平等建设工作。
(二)交警大队:
①牵头确定临时占道管理路段;
②完成停车线的补划和新增停车位路段的施划,对取消停车位路段进行消线;
③配合城管局在各路段设立临时占道停车公告牌;
④在城区取消占道停车路段增设违停抓拍系统, 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国土局:负责落实新建停车场土地。
(四)住建局:
①完成棉麻路等在建停车场建设。
②牵头确定临时停车场、新建停车场点位;
③完成新建停车场的选址、规划;
④协调原醋厂土地使用权人,将临时停车场租借旅游公司收费管理。
(五)发改局:尽快启动新的收费标准核定程序。
(六)城管局:
①负责停车管理收费的宣传工作;
②在各收费路段设立临时占道管理公告牌;
③配合交警大队完成停车线的补划和新增停车位路段的施划和取消车位的消线工作。
(七)旅游公司:
①完成收费员的招聘和培训
②完成收费系统建设、设备的购买和安装;
③负责原看守所操坝、原县医院停车场、周口小学旁停车场3个临时停车场的建设,并实施收费管理;
④负责新增货车停车场、小车停车场的建设和收费管理;
⑤配合城管局在各路段设立临时占道停车公告牌。
五、组织保障 成立蓬安县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目标办、监察委员会、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如镇、旅游公司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城管局内,由县委办联系城管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局、交警大队、相如镇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收费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旅游公司要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
公用停车场
锦屏南门停车场
棉麻路桑梓火锅公园对面停车场
龙角山停车场
周子古镇大门停车场
老县医院停车场
建设路背后停车场
相如广场停车场
相如文化广场停车场
凤凰公园停车场
火车站停车场
嘉陵第一桑梓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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