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州区委与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区政府杨波区长:
巴中区金融办
巴中区公安局经侦大队
首先感谢区委区政府为全区的改革和发展,脱贫与致富所做的贡献和付出的辛劳!
我们是巴州区的居民,也是恒利投资公司的客户(资金出借人)现以实名向你们倾诉:巴中市融鑫恒利投资有限公司及法人肖海军,七月开办恒利升金店。八月借公司经营项目转向为名,违反合同,窃取和侵吞投资人的合法收益。九月初被区刑警刑拘审查未放,现公司关门停业。借贷人合同到期还贷无人办理,深感无奈,特向政府和杨区长请求:在百忙中过问此事,责成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查处解决此事,维护我等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诉求的原由:
巴中市融鑫恒利投资公司是经市区政府相关机关批准于2014年8月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经营证件齐全,不少投资者响应政府号召,将自已节省的养老钱,房屋拆迁款,预备的救命钱,都投入了该公司。公司虽是夫妻公司,但开始妥善经营,取信于民,成效显著。在融资行业最困难时该公司也稳扎稳打,独树一帜,坚持吸收民间闲散资金也为巴中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今年8月公司法人肖海军为了公司获取更大效益,进行了经营项目转向一一开办恒利升金店,在无任何预先告知的前提下,做出了违背合同条款的错误决定,在9月3日召开投资人会上单方起草《协商决定》诱导投资人签字,将合同上约定的投资利率从1分5厘降至3厘,仅此一项公司就月获利十余万元。并将投资人本金是在一年内才退还清,用低利率拴住客户、霸佔投资人的本金,显得十分霸道。让投资的51个客户和36家借贷人以及数百人寒心,我们无法接受。
诉求的目的:
公司肖海军一行已被公安局刑拘审查近一月,公司已关门上锁,投资人与借贷人收还款无人接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特向政府诉求如下:
1,公司经营项目转向与我们无关,不应损伤投资人的效益。不得随意更改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双方自然终止,请政府主持公道。
2,投资人本利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不变。公司可提前还本,但收益按实际时间计付。是投资人依法维权,请政府支持。
3,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已公证是合法的。合同条款已对出借人很苛刻了,肖总不应借经营转项来窃取強吞出借人的效益,中饱私囊。请政府为我们作主。
4,公司的账务清退应公开,在政府部门监管下实施清退,并有条不紊的进行。请政府主管部门介入。
5,公司开金店是否拉用投资客户本金和收益应彻查。就目前685万算,公司放贷最低2分利,给出资人3厘,每月坐收利10余万元,应交待去向,是我等的心声,请政府理解。
6,公司法人肖海军一行已拘审近月J,是否可放出公司办事人员由投资代表监督开门营业,以安人心,请政府酌定。
以上诉求妥否,都盼区委区政府杨区长重视,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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