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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羿头枕

[群众呼声] 协兴园区西来村土豪占山毁林修别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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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8 1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广安官商勾结黑势力保护伞太大了!市委书记李建勤书记你知道吗?希望你能还广安老百姓一片青天!让那些不法之徒能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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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1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1-1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aly.gov.cn/zwgk/?typ ... cetag=s_pcqq_aiomsg看到此贴有段时间了,得到一个关于此事件的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18-11-1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aly.gov.cn/zwgk/?typ ... cetag=s_pcqq_aiomsg看到此贴有段时间了,得到一个关于此事件的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18-11-1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galy.gov.cn/zwgk/?typ ... cetag=s_pcqq_aiomsg看到此贴有段时间了,得到一个关于此事件的一个结果。

发表于 2018-11-1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羿头枕 发表于 2018-11-11 10:52
为什么刚刚上传的又没有了?

看到关于此事的贴子好长一段时间了,今天终于无意间看到了事实真像,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林业局关于此事的最新调查结果,好像“羿头枕”官人说的基本都不属实哦!!!人家的土地都是竞拍来的,也按正规手续走的,您所说的违法行为好像断章取义了吧!!!!
广安市林业局关于第D510000201811050013号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广安市林业局 时间:2018-11-10   
2018年11月6日,我局收到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D510000201811050013号投诉案件,我局高度重视,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山牵头,由市林业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吕先忠包案,对涉及林业方面的内容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的村民熊代辉砍了村民退耕还林的树木32.9亩,未办理征地手续、也没办林业砍伐手续,自己就砍了,拿去卖了,不通过任何部门和手续,也不通过林地所有人,强占林地,林地砍伐以后修建大量的庄园式别墅,现在还在大量的修建,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掠夺农民土地上的财产,一定要下来调查,一定要解决这个问题,到现场来调查处理,有很多证据,地方政府说是诬告,不到现场查看了解不到事实,一定要打信访人的电话,带工作组去现场调查,镇上、县上、市里是熊代辉的保护伞,熊代辉势力大的很,想打人就打人,村民告了五年半了,一直都没解决,还有很多问题,下来慢慢说”。  涉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的内容有: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村民熊代辉涉嫌违法砍伐村民退耕还林地的树木32.9亩,未办理征地手续,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变卖了采伐的林木,强占林地,未征得林权人同意。  其他问题由协兴园区管委会负责调查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7日-9日,由代新华同志率工作专班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熊代辉,男,1971年6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2号,现为广安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经查,本次信访举报群众为协兴园区协兴镇西来村1、2组村民蒲耀杰、郑克强2人。蒲耀杰,男,194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30号,现住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30号。郑克强,男,1946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2组29号,现住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西来村2组29号。  2018年6月11日以来,协兴园区协兴镇西来村1组村民蒲耀杰、郑克强2人多次来我局反映该村村民熊代辉2013年以来霸占本村1、2组23.5亩退耕还林地违法修建别墅,要求林业部门依法查处。6月11日,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杨贵德局长签批“请协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于6月19日前报市林业局”的意见后转交协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6月29日,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接到同一信访反映后转交市林业局办理,市林业局于7月2日移交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市森林公安局经过近两周的调查取证,并在征求了省森林公安局的初步意见后,于7月12日对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和信访人进行了回复。经查,国土部门已先期进行了行政处罚,森林公安局按照《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二罚”原则认为林业部门不宜再处罚,不予立案,信访人不服,又向市林业局反映情况;9月10日,我局组织专人在森林公安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调查,并进行仔细分析、梳理焦点问题,于9月21日向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咨询。因该信访情况复杂,为妥善处理信访反映问题,我局在向市委相关领导汇报后于10月8日向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报送了《关于协调处理涉嫌违法占用退耕还林地信访问题的请示》,请示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案情,提出处理意见。为及时全面地履行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我局已于11月5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前,再次将该信访件和相关政策咨询意见一并移交给了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三)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砍伐村民退耕还林地树木面积问题。经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核实,信访人反映熊代辉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别墅的地块涉及林地共计31.1535亩,均为协兴镇西来村退耕还林地(涉及1、3、4号三个退耕还林地块,其中涉及信访人蒲耀杰1999年退耕还林地2.19亩)。按照占用林地用途分,建设房屋院坝占用林地面积6.5445亩(扣除老宅基地面积275平方米,即0.4125亩),修建停车场占用林地面积0.2670亩,修建外部连接公路占用林地面积2.8770亩,实施房前屋后绿化改造毁坏林木面积21.1530亩,临时施工道路毁坏林木面积0.3120亩。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砍伐村民退耕还林地树木问题属实,但是面积有误差。  2.关于办理征地手续问题。经查,2016年12月,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区域土地共计29.9356公顷纳入广安市2016年第6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范围,并在未征求林业部门意见的情况下,以该批次用地范围内“仅2.1775公顷园地,无林地、未发放林权证”为由,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2017年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2016年第6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7〕169号)同意将该批次29.9356公顷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017年9月13日,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没收了熊代辉等3人违法建设的地块。2018年3月15日,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了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GC2017-44,面积16045平方米),熊代辉以1527万元价格拍得,并回购了房屋、院坝等原地表构建筑物。2018年4月以来,熊代辉等3人在房屋北侧规划修建1处停车场,目前尚未完工,已停止建设。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建房区域未办建设用地征地手续问题不属实,但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  3.关于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问题。经调查核实,熊代辉等3人在实施房屋院坝、连接公路、施工便道、绿化改造等建设中均没有依法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占用和林木采伐等许可手续。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问题属实。  4.关于变卖采伐的林木,掠夺了农民土地上的财产问题。由于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为退耕还林地,退耕树种为枇杷、柚子等经济林,基本不出材。加之周边群众对熊代辉等毁坏林木行为举报不及时,案件第一现场已经消失,相关人员证言证词说法不一,目前已经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获得采伐林木的直接证据,只有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根据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熊代辉实施房前屋后绿化改造共损毁枇杷、柚子等经济林木638株。关于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掠夺农民土地上的财产问题,经核实,2014年9月和12月,重庆市希贤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分别租用了该村1、2组的所有土地用于开发建设(租期至2026年底),并支付了租金和所有地表附着物赔偿费用。2名投诉人对该事项予以了确认,但因为西来村1组(蒲耀杰所在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对本组的资金分配方案存在异议,所以该组的补偿资金目前尚未分配完毕。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掠夺其土地上的财产问题不属实。  5.关于未征得林权人同意而强占林地问题。经核实,熊代辉2013-2014年期间建设的房屋院坝等地表构建筑物位于自家老屋基上,超面积使用的土地系2013年8 -9月通过村民土地内部调换的方式使用的本组张先录、杜孝福、胡存秀、何秀平、彭赐龙、郑守秀等人的土地并已赔偿了青苗损失费,并不涉及投诉人蒲耀杰、郑克强2人反映的退耕还林地。2016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建设用地许可前广安协兴园区已向协兴镇西来村集体(1、2组)支付了土地、地表附着物等相关补偿费用。除投诉人蒲耀杰等少数人外,绝大部分权利人同意该征地补偿方案并领取了相关补偿费用。因此,投诉人反映的未征得林权人同意而强占林地问题不属实。  6.关于其他问题。详见协兴园区管委会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三、处理情况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退耕还林条例》等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受法律保护。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和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被投诉人熊代辉建房等存在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行为,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已进行立案处理(立案决定书编号:广市森公林罚立字〔2018〕第003号)。  (一)关于毁坏林木问题。被投诉人熊代辉在房前屋后实施绿化改造和修建施工便道,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毁坏退耕还林地上经济林木共计638株(其中枇杷104株、柚子534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参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8〕11号)中对经济林木等地表附着物价值的补偿标准,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对投诉人熊代辉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1914株树木,罚款114840元”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市森公林罚决字〔2018〕第003号)已送达被投诉人熊代辉本人,熊代辉已经停止了一切违法行为,正在履行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处罚人熊代辉如不服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林业和草原局或者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广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关于违法使用林地问题。被投诉人熊代辉修建房屋院坝、连接公路、停车场等地表构建筑物共违法使用商品林地9.688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之规定,应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由于熊代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修建房屋院坝、连接道路、停车场等构建筑物的同一位置,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农村村民超出批准面积,违法占地修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其超占面积上的建筑物”之规定,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和2016年12月27日对熊代辉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被占用的土地,没收地表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国土主管部门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林业主管部门拟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在处罚区域和处罚内容上完全一致,都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归还被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或没收地表建筑物”,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等相关规定,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决定不再对熊代辉修建房屋院坝、连接道路、停车场等构建筑物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林业行政处罚。  四、追责问责情况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五、信息公开情况  调查处理报告形成后,我局于2018年11月10日17时在广安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了公示。目前尚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六、回访情况  2018年11月10日上午,我局电话征求投诉人蒲耀杰意见,蒲耀杰称协兴镇西来村1、2组场地不便,商定于10日15时在我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开展了群众回访座谈工作,并邀请了投诉人蒲耀杰、郑克强所在村组其他6名群众代表以及协兴园区相关领导、负责同志共同参与。对调查处理结果满意的有6人、不满意的有2人(即投诉人蒲耀杰、郑克强)。  综上,对照文件的办理要求,该交办案件办结。  案件调查责任单位:广安市森林公安局  案件调查人员:代新华 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王振宇 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科科长                            冯    渊 市森林公安局干警  (联系人:李春虎  13330626336)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辣椒辣8669 发表于 2018-11-12 15:19
看到关于此事的贴子好长一段时间了,今天终于无意间看到了事实真像,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林业局 ...

我想说说所谓的所占土地都是正规手续合法拍来的,如果正规的话,林业局会定性违法,没有林业征地手续,没有办理林木砍伐证,这样的事实叫合法吗?熊代辉现在修停车场的地方的土地是西来二组的(其中郑克强占了1.5亩),他有经过村民同意吗?如果有还会投诉他吗?占西来二组一大片坡的土地,跟村民说过吗?想占哪里就是哪里村干部视而不见!现在占西来二组的土地按照原来退耕还林的图纸面积最少有十几亩,这十几亩地跟谁买的都有哪些人知情呢?反正老百姓是不知道,村民没有见到钱!秦岭违建11亩修别墅群都要强拆,为什么广安熊代辉违建三十几亩还有种种理由说合法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有的人真有本事不合法的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它变成合法化吧!权势滔天呀!……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的信誓旦旦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

发表于 2018-11-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冒出来就好,君不见秦岭土豪入囹圄!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2 23: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辣椒辣8669 发表于 2018-11-12 15:19
看到关于此事的贴子好长一段时间了,今天终于无意间看到了事实真像,迫不及待的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林业局 ...

能够有如此详细的资料想必应该是政府执能部门的官员了!因为老百姓11月10日参加坐谈,现在还没有得到回复的!对于说反映的占地面积不准确这一点,老百姓自己也是没办法来丈量的,这些数据是通过林业局部分官员现场测量得来的,如果按照老百姓手头上的图纸所标土地面积的话,那所占土地面积远远超过32.9亩了!如果一座山头原本类似是梯田结构,一层层的,把他们推平了以后变成了一块块平地了,那它的面积不是变小很多了吗?应该像这样的问题没上过学的人都知道吧!老百姓已经把退耕前的原始地图交到了市林业局的呀!可以按照图纸上标的数字叠加起来呀!呵呵!玩玩数字游戏……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00: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熊代辉的别墅群2014年开建,2015年老百姓反映后,市国土局李玉京局长通过调查,后经过市法院判决违法强制执行拆除未执行!呵呵!2016年单独向省政府部门将西来村部分土地申报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由不合法变成了合法!用心良苦!协兴镇政府对西来村土地部分征用部分租用,老百姓什么也不懂,既然是政府行为那就应该合法吧!也应该支持政府!重庆希贤公司租用西来村土地是不错,那也只不过是圈了一片土地在那里而已!2017年熊代辉的别墅群又经过广安前锋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拆除仍然没能执行!秦岭的违法别墅群能强拆,广安的违法别墅群就不能强拆,甚至通过金钱交易可以变成了合法化,一千五百多万呀!钱还真能改变一切!把不合法土地性质变成了合法性质,把不合法建筑群变成了永久产权的别墅群……这么大数字的金钱,老百姓的土地呀!到老百姓手上的钱又有多少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13: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羿头枕 发表于 2018-11-12 18:28
我想说说所谓的所占土地都是正规手续合法拍来的,如果正规的话,林业局会定性违法,没有林业征地手续,没 ...

辣椒辣:你说我所说的基本都不属实,那就可笑了!土豪熊代辉修建的别墅群32.9亩是市林业局丈量的数据是事实、老百姓就熊代辉从开始违法修别墅及院坝等附属设施就向政府部门反映是事实、2015年和2017年市法院和前锋法院判决强制拆除是事实、违法砍伐一大片林木没有办理砍伐证是林业局证实了的是事实、在没有改变土地性质前建别墅群也是事实……这一系列的事实摆在面前竟然说都不属实,呵呵!有点可笑也很奈人寻味哟!一切都是钱的错啊!桌面上的事情桌面下的交易……可以把所有不合法变成合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算是见到了!……不过呢人在做天在看哟!久走夜路总有闯鬼的时候哟!共产党的官员应该也是必须为民做主的吧!乞求正义之剑……

发表于 2018-11-1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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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羿头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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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经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四川省林业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核实,信访人反映熊代辉违法占用林地建设别墅的地块涉及林地共计31.1535亩,均为协兴镇西来村退耕还林地(涉及1、3、4号三个退耕还林地块,其中涉及信访人蒲耀杰1999年退耕还林地2.19亩)。按照占用林地用途分,建设房屋院坝占用林地面积6.5445亩(扣除老宅基地面积275平方米,即0.4125亩),修建停车场占用林地面积0.2670亩,修建外部连接公路占用林地面积2.8770亩,实施房前屋后绿化改造毁坏林木面积21.1530亩,临时施工道路毁坏林木面积0.3120亩。因此,投诉人反映的熊代辉砍伐村民退耕还林地树木问题属实。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15: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此件事情的起因:在无意之间看到了秦岭违法建别墅群强制拆除了!联想到广安协兴镇西来村土豪熊代辉差不多占整座山头了!!老百姓将此事情反映到了市林业局,当时林业局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专门派人到现场测量了面积,也经过林业局核实熊代辉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林业局当时委派工作人员  王山  来处理这一问题,王山当时曾经打电话告诉反映问题的老百姓蒲燿杰,说是问题很严重的,即将对违法的人该抓人就抓人该执法就执法,由此反映问题的老百姓看到了一线希望了!心想终于有青官了!没曾想到的是等了一天又一天,等来的是王山叫一侓师(广安体育场)来跟蒲燿杰谈判(郑克强也一起去了),呵呵!这样子看来风转向了哟!当时蒲燿杰说要求赔偿这几年的精神损失误工费等50万,侓师答应赔偿40万,哎!意见不一样没谈成,我在想这个问题既然合法为什么要谈判?或者本就不合法甚至犯罪的事情为什么要包庇用金钱来解决呢?再后来老百姓蒲燿杰、郑克强又将一份投诉材料交到林业局强烈要求执法,市林业局  王山  同志将资料整理好上交到广安市政法委书记  甘永德  处审批执法,结果甘永德先生叫把材料交到广安市信访局来协调,呵呵!又来了一个360度大转弯!……好不明白其中的奥妙玄机呀!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哎!没忍住又把我知道的事报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15: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始终认为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案例!也是一起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例!为什么在有些官员的眼里这没啥大问题呢?甚至睁眼说瞎话,说我说的都不是事实,有图有真像,还要怎样才叫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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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3 1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市法院判强拆恢复土地原貌没有执行,2017年广安前锋法院判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未能执行,为什么不强制执行拆除呢?原来后面有安排!2016年专门向省政府部门申请西来村土豪熊代辉所占地块变为建设用地,高人出高招!建设用地不是用来国家建设,也不是为了将西来村城市化,而是为了熊代辉修建个人享受的高档别墅区、个人的后花园,熊代辉世世代代的享乐窝!如果把林地变成建设用地国家修公益设施,比如老百姓娱乐室、健身场所等新农村设施的话,我想没有任何人会反对吧!而如今只为广安有名土豪熊代辉私人建设,难道不觉得有问题吗?像现在西来村一条硬化村级公路都没有,西来村民大多淳朴老实,不懂得保护自身利益,园区政府说征地多少就多少,也不知道征地做什么用!租用多少就多少,钱到底咋分配也不知道!到目前为止,西来村所有土地都被协兴园区圈住了!反正圈是圈了干啥用呢几年都没有动过!西来二组的土地被熊代辉强占拿来修停车场的事情林业局也不正面回复了(大约十几亩)!在这风口浪尖停车场现在是停工了,但会不会过一段时间又变成合法化了呢?又可以砸点钱变成合法的吗?官商可以商量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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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0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政府部门回复的文书里记载了蒲燿杰1959年偷集体胡豆被熊代辉父亲抓住了!或许说现在投诉是为了小时候的事情来报复,这是不是有点牵强呀!顾左右而言它,这些在生活紧张年代偷点集体的小东西应该是大部分农村孩子都会干的事吧!六十年前的小事竟然出现在了政府回复的文书里!那么现在的大事呢?熊代辉强占西来二组的土地修建停车场(目前暂时停工了)的事情林业局的回复里为什么只字未提,大概有十几亩地呀!难道暂时停工到时候又把它变成合法?对此停车场的问题,老百姓强烈要求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附上西来二组所占林地面积资料:陈在贞3.5亩    黄中元2.35亩   黄中全2.35亩   黄厚明2.8亩   陈在曲2亩   陈绍林1.85亩   陈绍术1.25亩   陈在金1.5亩   罗云兵2亩   郑克强1.5亩   陈兴坤2亩   陈在广1.5亩   陈绍军0.5亩   蒲祖东0.5亩……就以上数字累加起来都有25亩之多了!这些是1999年的原始资料数据,铁的事实呀!这些土地都是被熊代辉强占拿来修停车场(未完工)的,具体啥情况可能也只有村支书陈万均才心知肚明吧!难道这些也能算合法?强占了这么多林地以及砍伐林地上的各种树木也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追责的话单西来二组的这些林地面积都够得上犯罪了吧!……期待青天执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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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岭违建别墅群纪委查处强制拆除了!为什么广安协兴镇西来村土豪熊代辉的违法别墅群还没有被广安市纪委查处强制拆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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