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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省教育厅制定统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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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主。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区)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这是关于特岗工资的相关政策,但是在实际执行时,关于特岗教师是否发放类似于目标奖,绩效奖等一次性奖励时,各州市执行各有差别。有些州市保证了特岗和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而南充市却一直将特岗教师排除在外,在编教师一次性奖励16年2.5万,17年涨至3.6万,特岗教师的专项慰问金只有两三千元。特岗教师打卡工资收入每年才三万,等于公办教师每年收入是特岗教师的一倍,如此做法,让很多特岗教师内心觉得十分不公平,但是又无可奈何,只有尽力考走。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辞职现象屡屡发生,很大原因在于同工不同酬的待遇差距。
    请问省教育厅对于是否发放特岗一次性奖励(目标奖,绩效奖)作出统一政策规定?如不能发放,能否出台相关政策,缩小特岗与在编教师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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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 07: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1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差距大到一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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