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上午8点,出门发现小区(龙湖御景)二单元电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后经物业了解到,由于二单元13楼消防管道爆裂,水流入电梯后造成,至今也未全部完成维修,给业主带来极大困扰。2018年8月10日晚9点。物业焦某(女性、化有浓妆)与一名保安,上门要求个业主签字,问其原因,焦某告知是因为小区存在极大完全隐患,修要在每一层楼安装监控摄像头,因此需要业主签字同意。后从其他业主了解到,上述签字是因为物业要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在此期间焦某存在欺骗行为。 各位业主,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而电梯一般使用年限实在10~15年,而且,当晚物业值班人员存在严重工作失误,监控显示凌晨2点消防管道爆裂,而早上6点才发现事故发生,未履行《龙湖御景物业管理规则》。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改)》第十四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小区2018年8月14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召开业主大会。 在小区日常管理中,龙湖御景在回风片区是出名的脏乱差,二单元大门口设置垃圾堆放处,经常出门、进门一股恶臭,小区绿化内,常有白色垃圾的现象,物业日常管理松懈,外来人员随便进出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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