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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易水寒123

[群众呼声] 打造诚信社会(涪城法院执行局却乱作为、涪城政法委不作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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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涪城法院中有些法官太猖狂了,乱判、错判还不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18-7-21 11: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打造诚信社会,涪城法院执行局却乱作为”问题我院已收悉。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你所反映的案件我院于2017年9月29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11月13和15日我院分别向被执行人雷某、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2018年1月对蔡某位于江油市的标的房屋向院技术室移送评估并于2018年2月11日向蔡某送达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蔡某未就评估结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2018年3月15日因无法通知蔡某到法院故在其住宅门前张贴《拍卖告知书》。2018年3月29日向本院技术室移送拍卖,启动淘宝司法拍卖程序,但在拍卖过程中,因该房屋在拍卖时有重大瑕疵未说明(案外人李某还居住在该拍卖房屋内),遂于2018年5月10日向本院技术室说明中止该案的拍卖。2018年6月12日我院再次在江油市中坝镇太平干道中段1栋房屋处发出公告:责令所涉房产所有住户于15日内迁出房屋,逾期强制执行。张贴公告后,案外人通过网络提起异议,本院向异议人告知其应向法院立案庭立异议案审查后作出裁定,如不依法到我院立院庭立异议案,我院将依法强制搬迁恢复拍卖。但此后案外人一直不接听电话,也未到我院立异议案。因此,近期承办人将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告,要求案外人限期到我院立异议案,否则依法强制搬迁恢复拍卖。
如你还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联系电话0816-2815926。同时也欢迎你到我院现场咨询讨论。
再次感谢你对我院工作的监督。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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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2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

发表于 2018-7-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不相干的也可以让拍卖中止,这个理由也太站不住脚吧!

发表于 2018-7-23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网络新闻发言人:请问案外人李某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提出异议的呢?是租赁者(有租赁合同吗?)、是买受者(有买卖合同吗?),该房屋是办理了合法的他项权证,法院执行都这么困难,难道法院的执行局就是摆设?

发表于 2018-7-23 1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的网上回复还是挺快的,和稀泥的方式是一袋宗师,关注你们!

发表于 2018-7-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案外人还住在抵押的房子里啊?

发表于 2018-8-1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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