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资中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小军,与四川省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十的大股东桂树斌,官商勾结,帮助“老赖”桂树斌、周琴夫妻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证据如下:
1、法官张小军对桂树斌夫妻位于资中县滨河花园的一套住房进行违法解封。
2、法官张小军代表法院,对桂树斌在四川省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查封,作为专业法官的他,故意找错了查封的对接点,他去该公司查封,而不去工商局查封。
3、该公司注册资金3千万,桂树斌占百分之十,应该是300万,可他就凭该公司经理李成写的,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李成一人签名的回执单,就把入股金300万元查成了90万元。且此查封函同意没有加盖法院的公章,也只有张小军一人签名。这样的私自查封,是因为这位高级法官的业务水平底下?还是因为官商勾结,职位道德沦丧?
4、法官张小军去查桂树斌夫妻,位于资阳弘乐府公园一号的一套住房,他不贴查封条,不电话通知该夫妻,也不对其送达查封涵。他是在全力以赴的帮助桂树斌夫妻转移财产,创造有利的条件。造成:桂树斌夫妻因为不知道此房,已经被法院冻结了,所以该夫妻公开卖了此冻结房,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对法官张小军的失职、督职,我到处举报,从资中各相关部门告到了北京各相关部门,但至今未果。
在此我再次请求相关部门严查灯下黑,请监督、监管、监察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举报人:黄敏
2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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