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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浙江省台州市黄福英上访九:浙江省公安厅信访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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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得有两个著名的相声演员说了一段讽刺特权的相声,其中说了一副对联,大意是:“上联:说你有理就有理,没理也有理;下联:说你没理就没理,有理也没理;横批:我说了算。”

图:黄岩区公安分局《信访事项终结告知书》

      2010年2月23日,公安部出具编号X100221443《信访告知单》给黄福英,2010年2月24日,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给黄福英出具了编号330000100110836《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一年后,近两年的时间,到了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公安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终结了黄福英的信访事项,以黄公信终结(2012)1号《信访事项终结告知书》的方式告知黄福英。黄福英本人并不知道浙江省公安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终结其信访事项的具体内容。
      首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区分局在给黄福英出具了编号330000100110836《公安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告知单》中说“我单位已于2010年2月24日受理,并将在60日(如情况复杂将延长30日)内向你作出书面答复意见”。2010年2月24日至2011年12月13日,已经是600多个日子,浙江省公安机关如此办事的效率及对待信访人的态度可见一斑。
      其次,黄福英儿子被打实际伤情构成“轻伤”,而黄岩区公安分局法医将其鉴定为“轻微伤”,黄岩区公安分局法医的作为已经构成徇私枉法。浙江省公安厅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为什么要维持黄岩区公安分局法医的违法鉴定?据我们分析有两种可能:(1)、不作为的惯性行为;(2)、明知黄岩区公安分局法医徇私枉法而故意包庇。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黄公信终结(2012)1号《信访事项终结告知书》都是浙江省公安厅的一个污点。

   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
律师中介网大案专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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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法律    注重证据    尊重科学    绝不违心
    对于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力求做到如同教科书一般的完美。
    注:此案将载入《中国信访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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