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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卖艺必须要成都户籍?求放开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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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成都正在“收编”街头艺人。从4月16日起,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街头艺人,经过审核和复试后,可获得相应的演出许可,将于月底上岗的“持证艺人”,可在成都市区30个指定区域表演,将不会受到城管驱赶。此外,获得认证的街头艺人还可以自由接受“打赏”。截至 4 月 20 日街头艺人的招募结束,共有 242 个个人及 114 个团队报名。这表示入选率不到三分之一。

言下之意是,除了官方审核通过的这些艺人之外,其他人都没资格在成都的街头表演,如果你一定要演,那么城管会驱逐你。

根据“文化天府” 4 月 14 日发布的招募公告,本次参加报名的街头艺人需要满足包括年龄在 18 至 50 周岁,身体健康,拥有成都户籍,或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居住,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等硬性条件。

我想问问,有必要管得这么细吗?街头艺人,说白了就是凭借自身的一技之长,在街头人流密集处“卖艺谋生”,通过自己的表演来求得路人“施舍”、“打赏”。说到底,街头艺人实质上就是固定的“卖艺乞讨”,他是社会弱势群体依靠自身技艺求得生存的一种最原始文明方式,是非科班出身或出自专科院校尚未进入专业艺术团体之前,迫于生活压力之下的一种无奈谋生手段。街头艺人作为社会底层艺人“以艺谋生”和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也为普通市民欣赏廉价艺术表演提供了另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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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底层群体而言,生活本身已经不容易,卖唱一天的收入,完全随着游客的心情波动,一顿饱一顿饥,更别提五险一金,入籍成都对于他们来说是难上加难,再加上现在成都居住证办理排长队的情况,没有个半年时间根本办不下来,问题是,半年以后拿到居住证,又错过了这次街头艺人考核,以致于外地户籍的“蓉漂”只能在这种软性驱逐下被迫离开成都。众所周知,成都是四川乃至整个西部的发展速度最快的城市,没有了这个重要舞台,西南地区的底层街头艺人又该往哪里去呢?

应当说,街头艺人在人流密集处占道表演、扰民、甚至出现表演内容粗俗不堪等,确实需要对他们进行“规范管理”,但规范管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让他们接受培训、办证甚至拥有资质,尤其是强调拥有本地户籍才能符合申办证前提,更让觉得荒唐和不可思议,为街头艺人设置各种条条框框甚至门槛,表面上看是为了城市管理,甚至要让街头艺人成为城市“一道风景线”,但实际上这既不符合实际,更有悖国务院多次号召“简政放权”和对一些不必要流程或者核定一类的资质证件,能删则删,能减则减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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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对街头艺人推出的这种所谓规范管理规定中,更带有一种“无利不起早”的逐利思维,政府“音产办”不仅要求街头艺人要参加由他们主办的培训,进行一系列“考试”,还必须取得由其颁发的“演出资质”等相关证件才能合法表演,并且承诺只有拥有资质才能接受市民“打赏”且不会受到城管等执法部门的驱赶。不难想象,无论是培训还是考试以及申领资质证件甚至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定都不是“免费的午餐”。本应该是扶持街头艺人的措施,现在却成了扒掉街头艺人的一层皮。

还有,审核街头艺人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区分街头艺人的优劣?在专家心里的优秀艺人,可能真正到了街头因为曲高和寡的缘故,根本没人驻足,毕竟街头这种流动性大的地方,观众打赏、施舍可能是出于对艺术的欣赏,也可能是出于同情心,艺术没有一定的标准,选谁,不选谁,是否有公开的、明确的选拔标准?如何确保选拔出来的,就是普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

成都作为一个新一线城市,比起用条条框框塑造起状似高端的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包容的城市气魄。出于规范管理的需要,管理部门可以对街头艺人表演的地点、时间、音响大小、内容是否健康向上等进行必要的制约和审查。实际上,对街头艺人实行“备案制”要比“审批制”更切合实际。作为一座现代开放城市,成都不仅是拥有成都户籍人的成都,他也应对全国乃至全世界敞开胸怀,能够在成都看到全国各地民间街头艺人的精彩表演,那才是成都真正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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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 至少这样在街头的艺人不会出现抱着吉他冲进店里 不给钱就一直在旁边骚扰食客和店家的情况
发表于 2018-4-2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政策是脱了裤子放屁!

发表于 2018-4-28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有用吗,那就是卖艺都不能随便了

发表于 2018-4-2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街头艺人作为社会底层艺人“以艺谋生”和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也为普通市民欣赏廉价艺术表演提供了另一种途径

发表于 2018-4-28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些应该的,可以放开外地的嘛

发表于 2018-4-28 19: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可以设置一些艺术水平的考量,避免一些滥竽充数,纯粹的乞讨(乞讨者可以使用另外一些管理规定)。不用在意她是否是成都稳定生活。有的卖艺者都是仗艺走天下的,你这样让他固定在一个地方不利于,民间艺人的交流和长进。

发表于 2018-4-3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哪天乞讨也要办证上岗?有点扯蛋!

发表于 2018-5-1 0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实施管理,但是细节需要把握个度
发表于 2018-5-1 2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9-12-2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朕已阅。自古伶人或野或朝,在野伶人本下三流,类乞丐,今以府籍册之以别,乃朕怜其才,以此示以厚待,尔等嗟呼怨叹,似与朕心相悖也,着归家阅咨文百遍,流利成诵,以安朕心,钦此!

发表于 2019-12-2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电声乐器上街表演,必须一刀切,不许用麦克风!!

发表于 2019-12-3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哦,你是最棒的

发表于 2019-12-3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发表于 2019-12-3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发表于 2019-12-31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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