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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强拆强占,毁我家园,60几岁老人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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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县罗场政府征地涉嫌违规操作,强拆强占,断水断路,逼迫农民搬迁,农民痛哭无泪。60多岁老人维权无门,精神抑郁!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求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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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3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新闻线索可随时联系18095040373!有图有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8-4-1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60多岁老父亲和弟弟已经被逼得在医院抢救,打罗场镇张镇长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知道要出人命了,至今无人问津,兄弟昏倒在家,幸得左邻右舍街坊邻居上门及时送医院抢救,这些政府蛀虫良心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父亲的失地诗:路边有房九十九;
                                唯我一人无所有;
                                国有土地只我有;
                                别人笑我眼泪流;
                                无权无钱路难走;
                                昼夜无眠谁知愁;
                                国有国有留一留;
                                你有他有我应有。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父亲的失地诗,句句揪心,催人泪下!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父亲的失地诗,句句揪心,催人泪下!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08: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县罗场政府在未做任何告知,沟通,在我家里没人情况下强断生活用水,强占道路,多次请求恢复三番五次推脱。。。面对我们的生死漠不关心 ,私自被掏空的宅基地摇摇欲坠。。。请问天理何在?苍天啊,我们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家,家里老父亲和顶梁柱都躺在医院,最小的孩子还嗷嗷待哺。。。谁能给我们一条生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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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说法 需更重视被拆迁人权益保障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制定实施全面规范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活动和行为,其出台和实施更加重视和尊重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与救济,也明确了征收补偿的目的和性质。

  赵大光建议,应当对征收补偿条例的实施进行评估,发挥司法审查的救济和监督功能。

  为何造成那么多的钉子户和强征强拆问题?在今年年初北京大学召开的一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先生提出,主要是因为补偿方案不能很好确定,当然这一方面是《条例》本身的疏漏,二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强征强拆。座谈会上进一步从这两个方面对《条例》提出未来改革的意见。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曾代理过郑州的某拆迁案,他认为,范华培的行为毫无疑问是一种“过激”行为,但“过激”行为的背后有很多值得政府和社会各界反思的地方。

  “河南郑州拆迁事故确实比较多,我也代理过相关的案件,多是口头传达,仅仅是一种协议拆迁,但还经常拿着法律来框,就会引起一些村民的反抗情绪。”吴少博告诉《法制晚报》记者。

  2011年以后,《国有土地征补条例》出台,要求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补偿。现在是不是都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补偿?吴少博表示,“据我所了解,很多地方在谈补偿的时候基本都不参考《国有土地征补条例》,甚至对村民的一些建筑进行区别化的对待,比如建筑的年代,80年代建的、90年代建的补偿不一样,还会根据每一家的人口多少进行安置。”

  吴少博表示,从政府的角度讲,必须依法行政,作为一个拆迁的行为和拆迁的主体,首先要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去拆迁,如果没有这些依据,想推动拆迁是很难的。

  “如果政府依法行政,对老百姓的补偿也在法律规定的市场评估价范围之内,我相信也许不会产生这么过激的行为。”吴少博说。 温如军

  作者:温如军

 楼主| 发表于 2018-4-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的诉求其实很低,无非就是人员安置、生活保障问题,但有些政府不会换位思考,总觉得百姓贪得无厌好像真要利用这个拆迁获取暴利,所以一口一个政策就那样,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服从就强制,这是让老百姓很难接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16: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我知情权,地被占,房被毁,为啥连基本赔偿标准文件都不给我看?

 楼主| 发表于 2018-4-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转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4-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前我再次去找罗场镇镇长请求解决我家的困难,却听到了一句史上最不要脸的回答,说你们家的水井原本就是一口枯井,我的天真不敢相信这是从镇长口里说出的话,难到当官的说话就可以信口雌黄吗?还一再警告我不要散播谣言,我一个小老百姓都可以拍着胸脯说我敢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负责,我到想问问你们敢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4-6 17: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镇长如此不要脸,歪曲事实,当官不给老百姓办事,还如此欺凌老百姓,请问你们良心是不是都被狗吃了?

发表于 2018-4-6 18: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法制社会,要有法可依,你让政府把拆迁的补偿红头文件拿出来看,或者可以去国土资源局听政

发表于 2018-4-6 19: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民事检查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张青春:男、汉族、四川省古蔺县石屏乡三桂村一组61号,村民,身份证号码:510525198405102656。
申请事由:
关于石屏乡政府严重违法截留救灾拆迁补偿,造成我的严重损失情况反映。
事由:本组因沙木岩高山严重滑坡,经政府强调,拆迁的18户人2016年必须立即拆出万危之地。
本人张青春是18户中之一,因家庭困难,在外打工,在政府欺骗、强迫之下,回家拆了房子,无房子居住。请求石屏乡政府发放救灾补偿。
因救灾补偿提前下发石屏政府,被石屏政府克扣,有的人靠关系也领取部份,部份还没领到的包括本人,在几年追求下,石屏乡政府还是未发放救灾补偿,建房居住一致拖骗,至今不给发放,造成我严重经济损失。3月23日,特给驻四川中央巡视组打了电话,至今没有回音,石屏政府抗联不理。
特亲自前来请求相关部门领导严查石屏政府严重惯性腐败行为,请求各个领导部门,石屏政府责任官员,按规定发放补偿、赔偿一切损失。
敬以急盼

诉求人:张青春
联系电话:18383002808
2018年4月6日

后有附件照片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18-4-6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政府要了,镇长说他后来才接手这个项目,很多资料没有,大家不觉得可笑吗?在接手时都不交接的吗?这可能是史上最冷最冷的冷笑话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8-4-7 0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树高,没有花香,我们就是一颗被罗场政府任意摆布的小草。。。可我们也有生命呐。

 楼主| 发表于 2018-4-7 05: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呐,是非曲直你都看清楚了,为何世事要对我们如此不公,就因为有太多像罗场政府镇长大人这样没有良知的父母官。

 楼主| 发表于 2018-4-8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与恶势力斗争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8-4-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转发,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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