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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忘恩负义的刘豪杰和翻脸无情的刘家人 ——希望政府及司法部门维持正义和公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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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中共巴中市政府和法院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刘必顺死亡赔偿及财产纠纷案中死者的妻子肖永菊,女儿刘鑫。我们于2018年3月13日才在网上看到“肖永菊胃比天大,心比蛇毒——夺命夺钱又夺房”一文,看到信中所有不实的说辞和恶意的污蔑,我们实在是不能理解世界上居然有如此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泯灭人性的人。我们认为不能因为刘家人恶意的污蔑和诽谤的舆论而让正义和公正缺失,影响二审的判决,也不能让政府和法庭只看到一方的说辞而误会我们,经过一审的教训,在二审中我们找到了很多新的无可撼动的证据,更希望市法院能帮助我们捍卫公平和公正,保护失去丈夫的妻子和失去爸爸的女儿,不让满口谎言和翻脸无情的刘家人得逞,敬请政府和市法院凭事实判决,而不要相信刘家人毫无证据的推测和歪曲事实的言辞。
一、   一审判决情况
2016年11月30号巴中市区法院下达了我和原告刘豪杰,刘俊杰,刘家广,吴丕连关于刘必顺死后遗产,赔偿款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的结果。结果出来后我感觉天都塌了,即法院将赔偿款的大部分都判给了原告四人,还让我倒给原告四人10万元,我唯一的遮风避雨的房子也判给了原告,还将写着我名字的价值2万元的国产海马小轿车平分。在价值160万的总资产中刘家广和吴丕连两位70多岁的高龄老年人就占有近60多万的资产,两位老年人除了刘必顺之外还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供养,外加生活在农村的两位老人生活水品根本不需要如此之高的赡养费,且刘家广和吴丕连一直居住在通江铁佛双泉乡二大队的一个四合院中,通水通电,家电齐全,过着神仙般的的日子,根本不缺住房居住。且我提供了几份证据,原告不认可,法院也就全都认定为证据不足。而刘豪杰作为我的儿子,他凭着刘家人随便臆想的理由,就将我告上法庭,法院居然对这种影响社会风气的不孝的行为予以默认而不予教育和处罚。刘俊杰在刘必顺离婚时判给了前妻郭阳琼,并将通江的一套房子也留给了郭阳琼和刘俊杰,刘俊杰难道无处可去吗?且刘俊杰在成都工作多年,领着高薪工资,难道缺钱吗?然而,我一个在丈夫死后无依无靠的孤苦妇女却被一审法院剥夺了生活资金及拥有自家住房的权利,带着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女儿,我能怎么办,我能求助于谁?况且,原告四人在我夫妻买房时,没出一分一厘,就想凭着法定的血缘关系侵占我的财产,想赶走我和我的女儿,所以在刘家广、吴丕连,刘豪杰,刘俊杰的逼迫下和一审极不公正的判决下,我被迫进行二审起诉。希望政府和市法院不要以一审的不公平判决和原告四人毫无根据的说辞为基础,来裁定二审,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判决。
二、关于110万分配已成既定事实的现实依据
(1)死者刘必顺于2016年8月27号凌晨在工地上累倒后被送往医院,9月2号中午11点医院认定为死亡,9月7号火化后运回通江老家安葬,这才是正确时间,希望二审被起诉人刘家人在信口雌黄时用点心,想想什么才是是正确时间。医院确认死亡后,施工方给了11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刘豪杰、刘俊杰、刘军、刘平、郭华琼,李容等刘家人强烈要求在广州分配后再回老家,怕我回老家后一人独吞,并不是我要挟他们,我不知道我一个女人能把一群刘家人怎么样,反而是刘家人在商量分配数额时,一个个眼睛发光,好似恶虎一般围着我一个女人。在分配全程中,有刘必顺的师傅陈大勇和伯伯刘家胡在场。其具体分配为:肖永菊31万、刘家广10万、吴丕连10万、刘俊杰15万、刘豪杰15万、刘鑫15万,丧葬费14万。能够证明分配已成事实的有刘军、刘平、郭华琼,李容为刘家广和吴丕连两位老人写的生活费收款证明,被起诉人一审说纸条是伪造的(可查证一审),我方要求验字迹证明,由于心虚二审时对方又说纸条是由郭华琼一人私自做主,其他刘家人毫不知情,但是为什么是不多不少的20万分别打在其丈夫刘军和兄弟刘平的卡里呢?为什么是刘军、刘平、李容,郭华琼四人签的字呢?郭华琼一人能承担起四人的全部责任吗,她不是傻子,且郭华琼是刘豪杰的亲妈郭阳琼的堂妹,是一个跑社会的老板,如此精明的一个人,难道会想不到后果吗?为什么被起诉人说辞前后不一呢?希望法院能给前后说辞不一的被起诉方一定处罚,法院是讲公平正义和事实的地方,而不是随便撒谎的地方。又说两位老人对广州的情况毫不知情,那么请问为什么施工方的赔款合同中又是刘军刘平两家人代签的呢?是谁给的权力呢?况且,在二审的法庭审判中对方原告人四人当庭承认钱是在广东已经分配了的,敬请市法院保护事实和证据,凭证据和事实说话,不要让刘家人想说什么说什么,说反悔就反悔视法院和法律为儿戏。法院不是一审原告的法院,我们不能数次为刘家人肆意编造的谎言买单。
(2)关于丧葬费花销分配为14万,并且当时刘军等刘家人说如果14万元不够那么大家一起用分配好了的,属于各自的钱平摊多出的数额,而实际上并没有平分多出的3万多元。真实是丧葬费我花费了17万多,刘家人用诡计让我“放心”的花了17万多。17万是很多,但其中包括双方亲友十几人的车旅费、欠款、火化、办理丧事、酒席、墓碑等多项内容。同时,刘必顺大哥刘必孝以“刘必顺生前已经吃了太多苦,丧事一定要风光大葬”为理由黑心的骗我花钱!在一审中我方是被告,刘家人早就心怀鬼胎想要告我两娘母,所以在丧葬费上是铁定心让我们吃哑巴亏,不料我们都找到合理地证据证明丧葬费的开支情况。关于丧葬费的花费我方有证据证明确实是花费了17万多,其中项目包括:其一车费,8月份去广州看刘必顺的亲戚共9人,9月份去广州看刘必顺的亲戚共7人,两次来去4趟的机票,车票费就共花费3万多,关于要报车费的要求是刘家人提出的,施工方给了110万后,刘家人马上就给了一份机票车票的清单,找我报账,想骗我钱的目的如此明显!全中国也没有听说过去看生命垂危的至亲是要报车费的,亲生儿子都是如此,可见刘家一家从老到小都是见钱眼开,胃比宇宙都大,从一开始就心怀鬼胎的来争财产。其二欠款,在刘必顺死后其大哥刘必孝无凭无据的说刘必顺生前欠他1万元欠款,作为妻子的我并不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为了刘家人所谓的团结和睦,我还是给了他1万。现在看来当时完全是乘火打劫,我都替刘家狼心狗肺,心如毒蛇,的人害臊!而我肖家人的欠款刘家却不承认,难道世界上只有刘家人才是人吗?刘必顺欠王一兰1.5万,欠肖永明2万,两位都有合情合理的证据,肖永碧过年借给刘必顺的现金1.3万。其三在广州为了处理丧事给死者胞妹刘玉兰打了3万元处理后事,有打款证明,对方也已经承认此事。其四,火化费3万元,有火化场的税收发票收据证明,并不是原告口里的地摊证,假证。且付钱时李容、刘豪杰、刘俊杰均在现场,瞪大了眼睛看我把3万元给了火葬场的人,花费3万元也完全是拜刘家所赐,因为刘家人强烈要求刘必顺火化时必须要留全骨。原告多次无视和污蔑国家的发票和收据,是不是可以等同于无视国家和政府的权威,无视和污蔑法律宪法呢?其五,墓碑1万多、棺材6000元、广州部分住宿费和部分餐饮费共6000左右,运骨灰的车费和代驾司机费2800元、还有回老家办丧事时请的人帮忙的人工费(每人一天200元)、三个法师的费用等等全是花的高价钱来办丧事。刘家人连细微之处都不放过,连两捆农村的稻草刘必孝都问我要了20元钱。另外,刘玉兰帮我在老家置办丧事时居然去购买的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水壶等电器,并且都是双份,床上用品4套,剩余的几百斤菜油全分给了刘家几兄弟,这明显是用我丈夫的卖命钱去饱刘家人的私囊,用我的钱来买刘家人亲戚,邻居的人情,再大的数额也经不起刘家人无数借口剥夺和骗取。希望政府和法院能根据实际情况正视这里面的每一笔开销,花费和我提供的证据。
(3)由于一审时证人都远在广州打工所以没找到,我在二审时千辛万苦的找到了当时在分配现场的陈大勇和刘家胡,请求他们说句真话,为我作证。两位证人开始迫于刘家人恶势力压迫不敢作证,我一直求了一个多月,他们认为刘家人确实太没良心,一审结果不公平,才答应作证。首先陈大勇是刘必顺的师傅,两人之间的关系特别好,不然也不会在刘必顺出事时马上赶到医院来探望,且一直守在医院,有手机录像证明陈大勇当时在场。其次,陈大勇与刘家之间也并没有任何仇恨,更不会违背良心和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来为我做假证。被起诉方刘家人在网上的的说辞简直是对证人的一种污蔑,事后刘家人甚至打电话威胁陈大勇和刘家胡,妄图推翻证据,在此我希望政府和法院能够保护证人,警告卑鄙的被起诉方刘家。最后,我与陈大勇之间并没有任何亲属朋友关系。刘家胡是刘必顺的伯伯,也是被起诉方刘家的亲戚邻居,连他都要站出来为我作证,可见刘家人是多么的心如毒蝎,狼心狗肺。两位人证完全符合法定的人证标准,不能因为刘家的恶意诽谤而遭到无视和蒙受不白之冤,也不能凭几句说辞就轻易否定我方辛苦得来的证据。毕竟法院不是刘家人的法院。希望政府和法院能根据事实正视和采用我的人证。
三、关于汽车是私人财产的证明
关于汽车,是2012年过年我老公刘必顺送给我的礼物,并且名字登记在我肖永菊的名下,真真切切的属于我的私人财产,刘家人真是心如毒蛇,胃比宇宙,连这都想夺取!且实际情况是此车是国产,现估计2万元,我并没有开奥迪之类的豪车,此车现在我还在使用,不存在刘家人编造的“我已经将海马牌小车卖了”,事实胜于雄辩,可见被起诉方刘家一家人多次诬陷我的恶毒之心,为了夺钱满嘴的谎言和不端的品行。买养老保险共花费近8万,其中刘必顺在王一兰手里借款1.5万元,我女儿刘鑫出钱6.5万元。我女儿的钱是其亲生父亲从高中开始给她寄部分生活费后存的钱,两者均有时间完全吻合的汇款证明。刘家人说我领着保险生活,但我实际还不到退休年龄,且离领取养老保险的时间还有很多年。
四、关于房屋优先权的证明
(1)关于房产,我和刘必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和一个车库,共价值50万。刘家人说有人告知他们我在卖车卖房后才将我告上法院,我从一审要求到二审请他们说出来此人是谁,请此人来证明,他们却一直闪躲的回复是“有人说”,请问原告刘家我为什么要卖掉我出钱买的,辛苦经营几十年唯一的遮风避雨的房子呢?卖了我住在哪里呢?还是刘豪杰、刘俊杰、刘家广,吴丕连等刘家人怕世人指责,随便找的一个将我和我女儿赶出家中的说辞呢?2005年2月18号刘必顺父亲刘家广的生日时,我亲手拿给刘必顺3万元买房和买车库的原始基金,2005年房屋装修其中3万元也是我出的钱,有装修买材料的发票证明,家中2.9万元的家具等也是我出钱在双虎家私买的,有买家具的发票签名证明和我的电话号码证明及人证证明。2006年—2013年我还款房屋尾款共7300多元,有房屋的税票证明。被起诉方认为国家正式的发票和税票都不能作为证据,难道刘家一家人又一次比国家,政府和法院还大?
(2)房子是2005年3月份购买,刘必顺2003年11月份与前妻郭阳琼离婚,不是原告刘家谎称的2005年6月份离婚,有刘必顺的离婚证证明。而我肖永菊根本就没有结婚证,2000年就与前男友分居,根本不存在婚外非法同居的说法,只是为了断开农村名义上的婚姻关系才向法院申请离婚。2004年4月份经死者妹妹刘玉兰介绍与刘必顺相识相恋,2004年10月就开始同居,早已经以夫妻名义相处,证明有2005年我以妻子的名义去广州看刘必顺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计生办所办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此证上有当地政府的公章和钢印证明,不可能是刘家自以为是从黑市上买来的证件,政府和法院都可以查证鉴定,不能放过一个说谎坏人,也不能诬陷一个好人。此证上显示我是刘必顺的配偶。此外,有当年售房人证明的证词,是我和刘必顺以夫妻名义一起看房买房,售房人不是刘家人所谓的随便找了一个什么人。还有老家的左右邻居和买房地隔壁邻居双双证明,2004年我与刘必顺是夫妻关系。
(3)关于二审被起诉方房屋方面的证人,刘家人提供的证人是刘家人的亲戚,法律可以承认自家亲戚作为证人吗?确凿的证据就是在“肖永菊胃比天大,心比蛇毒——夺命夺钱又夺房”一信中,写信人刘豪杰亲切的称呼李代全为表爷,何娟为表婆,而顶山供销社的谯尚开是与李代全和何娟关系密切的人,所以此三人作证才是完全不可信。
(4)两位老年人刘家广和吴丕连在通江县铁佛镇双泉乡有一套干净而宽敞的四合院,不是没有地方居住,至今也在务农,自己有收入,且其大儿子刘必孝是通江公路局退休领导,曾经一人工作养全家,有权又有势,在通江、巴中盛华堂对面和成都都有房,其儿女在巴中通江有房有车,生活富裕,如此有权有势有钱的大儿子能让两位老年人流落街头,居无定所吗?其三儿子刘军在巴中雍景湾和雍景湾对面各有一套房子、江北盛华堂对面有两个门面,一套房,又在成都有房子,有一辆价值20万的大众车,生活富裕。其小儿子刘平在通江铁佛和巴中都有房子,有车,且是包工头大老板,生活富裕。其女儿刘玉兰在通江铁佛有房有车,开了一家商铺,生活富裕。两位老年人会流落街头吗?刘家广,吴丕连在农村有房子居住,有农村政策的补贴,加上分配的20万元赡养费和有众多健全而富裕的儿女抚养,完全可以安享晚年,难道他们会流落街头吗?但两位老人却在他们儿子尸骨未寒的时候,将我和女儿告上法庭,来争夺房产和财产,想将我们赶出家门,流落街头,这长辈难道不是心比毒蛇,胃比宇宙吗?更过分的是刘家广为了将我逼出家门,在家里洗了澡都不穿衣服(全裸),在家里走来走去,这是一个老年人应该做的吗?此事当时在我家中做客的客人证明。吴丕连就隔三差五的找我麻烦,仗着自己是老人,我不敢还手,就肆意的打我骂我,打伤我,有照片和警察局的记录为证据。刘家人敢如此行径全因为我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光凭借他们这种撒泼耍懒的行为就想将我赶出我的家,是永远不可能的,我生是这儿的人,死是这儿的鬼!希望政府和法院能够考虑实际情况,保护处于弱势群体的我们。
(5)刘俊杰(兄),刘豪杰(弟)是刘必顺的儿子。刘豪杰判给了刘必顺抚养,由于刘必顺常年在外务工,从13岁时就一直是我在照顾他起居饮食,是我给他找的学校,是我给他开的家长会,我女儿有什么他就有什么,一直以来我都在工作,刘必顺务工工资根本不够家庭支出,是我赚钱养了刘豪杰,没想到他在他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为了钱,就如此对待他的养母和妹妹,想将我至于死地,想让我身无分文、想让我流落街头,在他的爷爷婆婆和姑母伯父的怂恿下,将辛苦养育他长大成人的养母告上了法庭,想强占我的房子和财产,刘豪杰甚至随意更换门锁,找社会上的年轻小伙来恐吓我,想撵走我,强占强住在我家,我一个妇女能奈他何?刘豪杰从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当老师,教舞蹈,为了租舞蹈室年年问我要几万元钱,我再没钱都要给他,不给就离家出走,曾经为了问我要钱,获取我的信任,甚至给我打了一张1万元的借据,至今尚未归还。自问刘豪杰良心何在?刘豪杰从2014年开始到成都打工,已经工作4年了,他却说他没有工作,一个年轻有劳力有知识的小伙子却和大龄的没有工作的逐渐丧失劳动力的妇女抢房子不觉得过分吗?跟曾经的妈妈抢房子不觉得违背社会道德,天理伦常吗?刘俊杰判给了刘必顺的前妻郭阳琼,在刘必顺和其前妻郭阳琼离婚时,刘必顺将名下通江的房产和钱财全留给了其前妻郭阳琼和刘俊杰,净身出户,刘俊杰难道会没有住房,流落街头吗?此事有当年刘必顺和郭阳琼两人的离婚协议证明。且刘俊杰很早就在成都工作,到今天其工资涨到1万多一月,可以说是高级白领了。两兄弟均有工作,有房住,却常常还找借口逼其父亲刘必顺拿钱,一会儿说要买车,一会儿说要买房,他们从来没给当父亲的买过一颗糖,一件衣服,也从来不关心刘必顺的身体如何,在多次的逼钱下,刘必顺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日夜操劳,终于承受不住压力,累死在工地。这是不是亲儿子夺了父亲的命?亲儿子的身上背着自己父亲的血和命。难道他们夺了我丈夫的命后又想夺我的钱和房!两个年轻人,好吃懒做,就想得到遗产去挥霍,过好日子,这简直是丧尽良心,天理不容!
(6)我肖永菊从2014年春节后跟着刘必顺去广州,日夜的给他煮饭洗衣,开车接送工人上工下班等,照顾我丈夫直到去世,我自问问心无愧,刘家人却说我在外常常打牌,好吃懒做,请他们拿出证据,难道因为我是女人,是妻子的身份,丈夫意外去世后就要遭到刘家人恶意的歧视欺辱吗?我今年46岁,是小学文化,并自身从小有风湿病,如今年龄大了就更严重了。从广州回来后,我一直努力的找工作,至今也没找到,而房子也只有跟着刘必顺一起买的这一套房子,并没有其它多余的。女儿刘鑫多年来跟随我和刘必顺生活已经构成法定的继女关系,毫无争议的是刘必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刘鑫现在还在读大学,其生父也是对她少有关心,怎么可能为其买房子,更可笑的是她大学都没毕业,刘家人就污蔑她快要结婚了,心思之恶毒!我方一个是农村妇女,一个是在校大学生,如果法院不将房子判给出资人之一的我,不判给无家可归的孤苦伶仃的母女,那还能叫我们怎么办?被起诉人人人都有房子居住,有钱花,只有我和我女儿才是真正需要能有一个遮风避雨的房子的人。希望书记,政府和法院在了解事实局面,看清真相后帮助善良和弱势的一方,捍卫事实和公理。
五、关于原告一方的污蔑
刘豪杰、刘俊杰、刘家广、吴丕连等刘家人在信访中的说辞全属于恶意的污蔑和诽谤,目的就是毁坏我们的名声,用错误的舆论来向政府和法院施压。他们对我辛苦找来的人证不承认,编理由;我找证据:合同、收款证据、录音、视屏、证词、打款票据和记账本这些他们都不承认,说来自黑市地摊,如果这些都不算是证据,请问刘家人,在你们眼里还有什么是证据?难道法定证据要刘家人来定夺?证据就是证据,不可能因为他们的狡辩就作废,法院不是原告的法院,也不是凭人多占份额的法律!我相信法院和司法还有政府都是凭证据和事实说话,不是靠刘家人满嘴的恶意的谎言来判决,刘家人一份确凿的证据拿不出来,就以歪曲和否定我的事实证据来打官司和故意制造恶意的舆论来施加压力,其行径简直比小人还小人。法治的中国不会容忍满口谎言,欺骗法律和政府的没有良知的小人!
以上证据就可以看出就竟是谁有非分之想!谁有私心!谁在已亡人去世不到一个月就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难道一个家庭但凡有谁去世了后,像我这样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就没名没份了吗?人去世了,不是家还在吗?难道人去世了,我就应该被逐出刘家吗?按照常理性不是丈夫去世了我和我儿子刘豪杰、女儿刘鑫相依为命,好好生活,顺其自然的让一双儿女成家立业吗?正常家庭都按照这样的规律生活下去,试问这个房子和财产到最后不依然是我们一家人共同所有,而非谁去独得吗?刘家人所谓的什么在刘必顺出事第一时间里我肖永菊不让刘家大哥刘必孝来广州…这些人真的是丧尽良心的说辞。在出事现场我们就是和刘家老四刘平在一起生活,后面出事后我娘家人和刘家兄弟是同时到达广州武警医院,所有谈判都是刘家人在掌控的同时,还有在我丈夫并没有咽气的时候,刘家人在盘算赔偿金如何分配的时候,而我娘家人却还在拜托身边各个关系联系到所在武警医院的熟人医生帮我们家更细致的照料我丈夫,希望竭尽全力的挽回我丈夫刘必顺的生命!截止最后一刻我和我们娘家人都没有放弃,然而作为同一血脉的刘家兄弟和子女却“默默无闻”到思想斗争如何分割赔偿金。在这个过程中又是我这边娘家人咨询当地朋友、其次和施工方谈判…当时作为儿子的刘豪杰、刘俊杰无动于衷不说,还生事说能过去就算了…可是万万没想到在刘必顺去世分钱那一刻他们两兄弟居然在银行里分钱那一刻是无法掩盖的喜悦布满面孔。而我可怜的老公刘必顺在死的那一刻都在为我们一家人争取生活基础,用命换回来的这点赔偿金,到最后他年仅28岁的亲生大儿子以自己腰椎不好,不能操劳过度为由拒绝抱自己父亲的骨灰上路回家,随后自己坐着飞机回单位上班。而我从广州一路回家时既要抱骨灰盒,又要打点事宜…这些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发生的很多过程也幸好当初因为要与施工方谈判的原因,我自己侄女有拍照录音现场一些情况时无意中也收录到刘家人当时的恶毒嘴脸。现在看到刘家人污蔑我的诉状,我才发现人世间的亲情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的悲凉!丈夫刘必顺尸骨未寒就开始盘算财产分割,我很难理解他们在这么短时间如何从悲痛中走出来的。但是现在想想过往他们的表现态度,还有我们收录到的那些照片录音这些证据,也就坦然了。(随后我会将图片和录音也公布出来,依然用事实说话,而不是像刘家那种杂碎们一样信口开河)。
以上,希望市法院和政府能为我母女俩做主,督促中级法院公正公平判决,不受刘家人不实言语的误导,不能让已经分配的110万和我辛苦经营唯一遮风避雨的房子,共计160万元的案子及枉死的丈夫刘必顺的一条人命和在风雨中岌岌可危的我俩母女的两条人命,在刘豪杰、刘俊杰、刘家广,吴丕连等刘家人的满嘴谎言、心机恶毒,歪曲事实的言语中,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被骗走了,夺走了!!!
此致
敬礼!
         
          肖永菊  刘鑫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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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法律对有权势的人是摆设,我表示不理解

发表于 2018-3-17 13: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对这对母女的恶毒诽谤我没有看过
但就这里的为自己辩解,洗脱诽谤来看
这一定是在被诽谤之后终于忍无可忍了
望法院给予公正的裁决
哎呀,真是有钱人越是想钱呀
人家都死了丈夫了,
这么多人都来想人家男人的赔偿金
说不定这个男人跟前妻离婚,这分了大部分款的双亲也有责任,儿子已逝,再婚以后的妻女才是第一继承人,现在又来帮着前儿媳的儿子争财产了,怎么想的?
这些人啊,想钱想疯了都。

发表于 2018-3-2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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