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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江苏徐恒明举报村干部贪污腐败遭到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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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河疃村徐恒明。我坚决反腐败上访遭到多次报复殴打拦路抢劫雇凶杀人,墩尚镇派出所多次对我进行关押,陷害我诈骗对我进行关押,我没有犯法是正常上访,派出所对我进行关押能合法吗?
2016825日上午,墩尚派出所开警车到我家,大门紧锁,14岁孩子在房中学习,明看大门有锁不在家,派出所人故意使劲敲门,孩子说家里鸡都被吓得蹦起来。孩子听见敲门出来,警察要孩子拿钥匙把门打开,有派出所呵斥孩子,你爸呢?孩子很害怕回答不在家。他电话号码呢,孩子被吓的浑身发抖说不知道。孩子被吓的把所有门都拴紧,中午吃不下饭。孩子说有个警察拿照相机的东西拍摄,对孩子进行威胁恐吓,给孩子身心造成负担,派出所和政府给我家一个说法。我举报上电话号码公开,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多次开车到我家门前来抓我,给村民看徐恒明上访派出所天天来抓。
2016829日晚墩尚镇派出所支翔(警号076904)等四人在没有亮明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我进行抓捕,后来(苏G2212警)车来,强行把我按倒,像抓犯人一样架上警车,我父亲刚要洗澡,还穿着裤头,就被拖拽上警车,不仅被打而且身上多处被划破,只有我孩子一人在家哭,幸亏好心邻居左廷粉帮助照看一下,要不然我的孩子一人不知会出多大的事,很多村民看见我父亲被抓走,天哪我告寇站京贪污腐败有什么错,就惹怒了镇领导动用派出所进行迫害,给我和老人、孩子造成这样的伤害,我爸被关到零点,还让我爸签字,回到家孩子一人还在哭,我非常心酸。派出所关押我一天一夜,期间到我家翻箱倒柜,也没有掏出任何证件和搜查证,主要让我不许再上访,说我上访材料给人看就是撒传单,说我是诽谤寇站京。我举报寇站京每一条都是真实,负法律责任,不存在诽谤,当晚支翔对我说,徐恒明,今晚是829日至929日,你举报材料里没有一个会被抓进去的,吴姚(警号076608)并说,如再上访,下次就把你关进看守所。这次行政处罚500元,回家准备钱交出来,让我签字我不签字,我没有错,并几个来回把我拉到区公安局,当时支翔在采集中心对我威胁,在抓我时,我孩子用手机拍下当时情况,民警为什么抢去删掉,怕见阳光。
201698日下午我去市组织部,领导让我回赣榆反映。99日上午我去区组织部反映寇站京选举作弊,在回家路上法院没有出示拘留证等证件。我上车时所要拘留证说没有,到拘留所我再次要才拿出拘留证,因为我举报寇站京贪污腐败,寇站京的保护伞们,害怕我在村支部换届选举中揭露寇站京,会影响寇站京作弊,怕寇站京不能选上干部,就利用关系网让银行找法院,因我欠银行1.5万元贷款现无力偿还为借口,我于924日早上从拘留所出来,这是什么道理合法吗?但是有的人都欠银行贷款比我多,家中都有钱不还贷款,为什么不拘留,这公平正义吗?
20161123日我刚到墩尚镇信访办反映情况,就被派出所支翔等4人,抓上警车关进派出所,8:30时至下午17:30时才放我回家。在派出所,有支翔审问我,说我向上级举报材料都是诽谤,材料给上级看就是撒传单,告至哪里也没有用,都不会处理。让我给签字,承认是诽谤,我不签。我看你还敢不敢往上告,你告到临死也没有结果,再告还逮你,看你签不签字。并把我包里的举报材料都翻去没收,直到天黑17:30时才放我回去。派出所支翔受地方政府指使,把我关进派出所,镇压我,不许向上级举报贪污腐败,这种行为合法吗?
20161216日中午寇建军和寇建仕到我家做我工作,叫我不许上访,并承诺我只要不上访,他在村中给予经济照顾,达到我满意,被我拒绝后,寇建军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这叫什么干部?贪污腐败不许举报上访,破财消灾,否则,就有苦头吃。事实就是这样,动用派出所镇压举报人,压制。后来就利用关系造谣、诬陷、整治。
201726日寇建军、寇苏州开小车在我家门前监视,怕我出去上访,我故意骑车到罗阳,寇苏州就开车跟踪我,到后罗阳北,遇上寇建顺骑摩托车没油,让我给拉一下,寇建军就下车,指着我呵斥,徐恒明你再上访,我就整你,我说你就来吧。寇建军说我就找人整你,我看你有什么办法,寇建顺当时就在场,我当时想报警,但又考虑,派出所只会庇护他,报警无用。
2017213日我到市信访局、纪委、镇领导姜亮、村干部寇站京、殷章飞、派出所吴姚、许安浩都追到市信访局、纪委,要我回家,不许上访。于第二天214日墩尚镇副镇长李海波通知村长殷章飞找我谈话,叫我不许上访。副镇长李海波提到寇恒家等人,叫我不再告他们,会给家中一些照顾,我没有答应。在回家走到后罗阳水泥路上,副镇长李海波开车刚过出来两个人,对我进行殴打,拳打脚踢,说我看你还去不去上访,这次打你是轻的,如果你再上访,下次就把你弄死,扔到沭河里,叫你尸首都没有。我打110报警,好长时间没来,我又打一遍110,墩尚派出所才来,我也就到派出所吴姚给做笔录,因上访遭到迫害的事,派出所说监控坏了,也不认识是什么人,没法处理。我了解附近有监控,215日我打110三遍,我又两次打派出所电话,叫我去派出所等待,到了中午派出所陈冠元(警号076982)等三人去调监控,清楚发现二人打我的过程,拷成U盘,因我反腐,镇村相互勾结,预谋对我打击报复,雇凶杀人。我坚决反腐,就招来杀身之祸,正验证了2016年至目前腐败分子的话,找人弄死我,法在哪里?何谈从严治党。
201736日我在中纪委上访,被镇领导姜亮、村干部寇建军、殷章飞、寇苏州等人追到中纪委要我回家,不许上访,当时公安人员就说这是北京,是中纪委,不是你们接访地点,让他们出去,我在中纪委登记完,到外面他们把我押上车,于37日凌晨1:30关进墩尚镇派出所,手机等物件留在派出所。于9时区法院李祥等人,把我押到法院,镇派出所副所长徐龙(警号076823)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到法院我问上访反腐败犯什么法,凭什么逮我,法院人员回答我,这不是银行逮你,是领导安排以银行1.5万元名义逮你拘留15天。在拘留所318日下午,墩尚派出所胡健(警号076873)和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柏冠胜、刘德军、王明祥、姜志远他们问我加减法,说要给我官干,给我好处等,这都是区、镇、村干部,对我上访反腐败进行镇压、企图诬陷我是精神病人。腐败分子不处理,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掩盖贪污腐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一心想治我于死地,不许反腐败。
2017426日我在国家信访局出来,墩尚镇领导姜亮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强行把我银行卡和伍拾元现金,搜身翻去(只写了一个欠条和手机短信为证,201761日下午姜亮给我银行卡和50元现金)。到底还有没有王法,是哪条法律规定给的权利,应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2017511日上午,痞子寇建斌、村干部寇苏州拦住我,姜浩亲眼见,但没有抢,寇建斌把我身上和包翻遍,只把我身份证抢去,他们回到村部,我也跟到村部,我包中材料被寇站京抢去,我从9时许开始打110报警,共打15次,接电话人员一直以正在忙为借口不出警,我只能亲自去派出所,1151分墩尚派出所祁奎铭(警号076705)等4人才来,抢劫我的人不承认, 寇建斌还说我把他肚皮划破,派出所没做笔录,没做任何处理,明显在庇护抢劫我的人。
2017513日晚上21-22时,我在徐州转车去北京,车票用驾驶证已购买,镇派出所辅警小张、村干部寇站京、殷章飞、痞子寇建斌,在车站大厅里强行把我押上车,在押我回来,在行车中,寇站京、寇建斌在车中对我进行殴打,殷章飞和派出所辅警小张也没有制止,于14日凌晨1点多拉到墩尚镇派出所,有陈冠元做笔录,并说我上访都是诽谤,让我签字我没有签。安排村干部寇站京、痞子寇建斌看着我,对我进行谩骂,后寇站京对我进行拳打脚踢,并把我身上现金120元被寇站京没收100元,零钱20元给我,并把举报材料、U盘、去北京的车票和姜亮扣留我现金欠条及手机卡都没收,于上午8时多放我回家。寇建军也在派出所,和寇站京都是派出所的座上宾,和在自己家中一样,我上访反腐败竟成了阶下囚,对我进行打骂,我举报贪污腐败,地方党委政府不查处还进行保护,反而动用公安整治我,在派出所任由寇站京、寇建斌对我进行打骂,派出所装没看见,依法治国,法在哪里,这不就成了警匪一家,公安机关对拉帮结派,形成村霸的社会,不能治理,对人民不能加以保护,寇站京私立公堂。我地方已脱离共产党的领导。
2017522日上午,我在204公路等车,寇建军无证驾驶黑车开灰色车(套牌车号苏GRU866),痞子寇建斌骑摩托车,到我跟前停下,要打我, 我见状就往村里跑,在村西被他俩车拦住,寇建军下车就打,我跑的气喘无力还手,在对我殴打中,只觉得眼前一黑,鼻子发酸,大便失禁,不能动弹。并把我举报材料等物品抢走,把我的手机抢走摔碎扔到小麦地里。寇建斌叫使劲打没上手。我用父亲手机报警墩尚派出所支翔已作笔录。
寇建军拦路无故对我进行殴打,致我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本应对寇建军依法处理,但寇建军花钱买通关系,就不处理,派出所吴姚多次出面调解私了,为什么不能依法办事,我不同意,上访讨个公道,每次上访都被派出所和村干部抓回殴打关押。
2017531日我到国家中纪委和公安部上访,61日下午我在国家司法部被镇领导姜亮、村干部殷章飞、痞子寇建斌及墩尚派出所祁奎铭于62日凌晨把我强行押回派出所,安排寇建斌对我进行殴打、人身摧残,要我签字,答应不再上访。我就是不签字,寇建斌在派出所内用脚直接猛踢我胸部、在派出所门口继续殴打我。
2017613日,寇站京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把我宅基地转手卖给他人,我说寇站京我欠你钱你可起诉我,但你不能随意霸占我的财产,寇站京不容分说上去对我进行殴打,我被寇站京打的鼻口流血,我报警到派出所,当时是副所长徐龙接警,但徐龙不作笔录,也不给法医鉴定,就要我和寇站京私了,否则就不过问,也不处理。寇站京在一旁边骂边说,徐恒明你告我贪污要治我死地,边拿出抢去的举报材料。拖了三个小时我没办法,死逼答应。寇站京偷我爸电动车也归还,寇站京给3000元了事,写欠条抵原欠款,不给现金,不答应,也不给作笔录,也不调查处理,明庇护寇站京,这是什么道理,身为副所长徐龙徇私舞弊,不公正为人民办事,在协议书上,硬写双方都不作鉴定,公安机关不再处理。613日的事,硬逼我签字同意。依法治国,法在哪里?警匪一家。
2017618日下午我在罗阳街回家路上,寇站京看见我拦住我,要打我,抢我骑我爸的电瓶车,我看情况不妙,直奔墩尚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孙运富接警,我说寇站京打我还要抢我电瓶车。寇站京当着派出所人的面抢我电瓶车,用脚踢我腿,我问在场的孙运富管不管?他没有处理,此事不了了之。
2017815日我在国家信访局上访,被镇领导姜亮等人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押我回家。
2017817日墩尚镇派出所找我谈话,陈冠元作笔录,让我签字,我不要调解,要求依法处理寇建军,因寇建军是村干部,犯法有保护伞保护,权利就是法,有关系网就是法,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7821-31日我在北京上访,在此期间墩尚派出所和村干部上门动员多次找我借个人款的人签字,陷害我为诈骗罪。
2017831日我在北京中纪委上访出来,被镇领导姜亮、村干部殷章飞、寇苏州追到北京西站。姜亮当场对我进行殴打,车站民警把姜亮等人登记在本子上,并制止姜亮等人行为,有事商量。后来殷章飞、寇苏州硬让我坐车回家。于91日押我在墩尚派出所被法院李祥等人押到法院作笔录,为不许上访,就以我借银行1.5万元贷款,对我拘留30天,在拘留所98日、13日、14日、15日,法院郭忠辉等人找我谈话,关于上访的事,又谈借银行钱的事,并作笔录。929日晚,墩尚派出所陈冠元和区刑警办案民警,把我提到区公安局作笔录,捏造我是诈骗,把我送到看守所关押起来又是一个月。102日、1010日、1014日、1019日墩尚派出所李明、区刑警办案民警找我谈作笔录。关于上访的事,又关于2017522日我无故被寇建军打出鼻骨骨折,造成伤害,不能劳动,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但地方公安政府就不处理。不按法律办事,就要我私了。我不同意,在看守所办案民警等人硬压我同意寇建军赔偿6万元了事,不追究寇建军的民事、刑事责任,我不接受调解不放我,接受钱就不许追究寇建军,如果再上访,还要狠治我。1020日、1022日、1025日上午,区刑警办案民警找我谈作笔录。晚上墩尚派出所支翔、区刑警办案民警把我提出来押墩尚派出所,支翔作笔录,在笔录上,支翔用手写是正常民间借贷,然后让我在笔录上、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陈冠元还要我爸徐守富签保证人。寇建军也在派出所。支翔让我在收条上签字收到寇建军6万元,让我在协议上签字,不再追究寇建军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以后不以此事寻衅滋事,并让我爸也签字,这次是政府宽大处理,取保候审,如果我真犯诈骗罪,凭什么能取保候审?并说以后再上访,就判诈骗罪,为了不给上访,这次就关押我,再上访就判我是诈骗罪,这是什么法律,上访就是诈骗罪,不上访就不是诈骗罪,只要上访关押就白关押,爱定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依法治国,法在哪里?钱就是法,权就是法。党啊!法啊!你在哪里?平民百姓没钱、没权、没关系网,受欺凌,有冤没处申。
20171123日,墩尚镇派出所支翔等人让我到派出所,硬逼我签字,撤销寇建军伤害徐恒明案件决定书。不签字还要关押我,为什么撤销寇建军案件,是赣榆公安哪位领导在作弊,接受寇建军多少贿赂?依法治国,法在哪里?公安派出所民警职责是保护人民,主持正义,现在看来墩尚派出所,贪赃枉法,寇建军无故把我打出伤害,不拘留,不处理反而把受伤害人关押2个月,使我蒙受巨大伤害和冤枉,朗朗乾坤,在我们这地方,哪有公平正义,权就是法,钱就是法,贪赃枉法的官员,为什么不能受到法律制裁。
20171214日墩尚派出所下达传讯通知书,让我接受询问,派出所吴姚说不许我离开市、县,如果离开就关押我,我说:我上访,反腐败犯了什么法?吴姚说,对我是取保候审,小腿拗不过大腿,我们是执行者。我举报腐败,地方对腐败分子不处理,陷害我诈骗还把我关进看守所,现还用公安限制我人身自由,连我外出都不许,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8122日,镇派出所支翔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23日区公安局来人和我谈话,翻我身怕我录音,谈不许我上访,只要不上访,有困难镇党委、政府和公安都能给予照顾和关怀,言语中对我和我的孩子进行威胁。我举报贪污腐败,地方不处理村霸寇站京、寇建军,反而充当保护伞,限制我人身自由不得外出、随传随到,对我进行报复压制,使寇站京、寇建军胆子更大。依法治国,法在哪里?
2018228日镇派出所给我下达传讯通知书,31日由陈冠元对我进行询问,要求我不得离开市、县,如果离开就关押我,派出所滥用职权,把无罪的人变为有罪的人。墩尚镇派出所提到我在网上发帖揭发村干部贪污腐败、公安人员执法犯法的事实,要求我不要再在网上发帖,在全国全民上下齐打村霸的情况下,当地派出所还明目张胆地充当村霸保护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反腐:徐恒明      机:1506135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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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事项】赣榆区龙河派出所包庇不作为有案不立。
【内容提要】赣榆区海头镇白石头村张怡礼二人虐待八旬偏瘫丧偶老人致昏迷,不抢救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火化。龙河派出所先入为主说“家庭纠纷•火化了不好查•疑罪从无”不受案,被投诉后受理了又走过场说“无犯罪事实”不立案,被多次投诉后又说“控告人推测•未亲眼所见•无直接证据”不立案,甘当恶人保护伞,拒不纠正定性错误,不合天理国法人情。龙河派出所擅长的不是破案,而是不破案;乐于服务的不是受害的弱者,而是施暴的强者。如果龙河派出所办理5.1拆房、6.2打人两个治安案件能公正执法及时拘留几天,二人就不敢这么快地虐死老人更不敢有恃无恐地焚尸灭迹。龙河派出所手握公权怀揣私心,包庇恶人纵容了虐待升级,对老人之死负有推波助澜的间接责任。

发表于 2020-7-1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主题】赣榆区龙河派出所长包庇不作为有案不立。

赣榆区海头镇白石头村张怡礼二人虐待八旬偏瘫丧偶老人升级加码26天,大暑第三天饿渴热致昏迷于楼后货库,不抢救直接宣布死亡,未死透偷偷拉去火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018年7月30日长子到龙河派出所以虐待罪报案。龙河派出所电话通知主谋主犯吴〇麦躲起来幕后纠集人马后,驱车带长子到白石头用执法记录仪录了一段次子率众围打长子的视频,奚落长子一番甩手而去。9月30日,龙河派出所出具盖了旧电子公章令人生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说无犯罪事实。复议、复核维持了不立案决定。
这桩有预谋、有步骤、有退路的虐待+故意杀人案,因焚尸灭迹毁灭了罪证只能降格走虐待罪程序。偷偷火化只是毁灭证据的手段,不能成为立案侦查的绊脚石;正因为偷偷火化令人生疑,才促使长子咬住不放讨要说法。龙河派出所有案不立,违反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2020年6月12日,长子不惧威胁到龙河派出所第二次报案,补充提交关键证人(长女)的录音证据和直接指向谋杀的物证线索。龙河派出所当事警察拒收材料,让报案人自己去找刑警大队。长子据理力争,要求见所长。两个小时后,所长出面收下《第二次报案材料》和书证、照片、录音证据,做了笔录。6月28日,百度贴吧全吧删除了《龙河派出所包庇不作为有案不立》的主题贴,并封禁账号30天。紧接着,天涯社区封杀了发表《龙河派出所包庇不作为有案不立》主题帖的账号。龙河派出所接到直接指向谋杀的物证线索,不顺藤摸瓜找拆房女人这个主谋主犯发掘真相,却加班加点忙着删帖封号封锁真相为哪般?
7月3日,长子向连云港12345投诉。8日,收到12345的答复:“龙河派出所根据控告人提供的新线索,与控告人的姐妹谈话,均未提供虐待老人的相关证据”。很显然,关键证人(长女)在受到威胁恐吓的情况下翻证了,但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龙河派出所接到直接指向谋杀的物证线索,不顺藤摸瓜找拆房女人这个主谋主犯发掘真相,却在外围与控告人的姐妹谈话(让大姐翻证);在关键证人(长女)前后不一、真假分明的两个证言中,未经质证程序就摒弃自由意志有旁证印证的前真证言,采信了威胁恐吓下违心杜撰的后假证言,其定案逻辑很奇葩:控告人的大姐翻证了,所以拆房女人无罪。透过现象看本质,龙河派出所为人民币服务的初心未变,陷到深处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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