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禁炮其实是个老话题了,多年来也是争议不断,包括北京等一线大城市在内的很多城市,也是先禁后放,然后更多的采取了更理性和科学的分区域分时段开放烟花燃放。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城市居民,在燃放鞭炮烟花问题上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尤其是噪声扰民、空气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凸显,禁炮已然成了一种趋势。
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该不该在春节禁炮,而是到底该如何禁炮,换句话说,面对千百年来已经形成的“炮竹一声除旧岁“的古老春节传统习俗,在与现代文明意识发生冲突的情境下,政府在政策上到底应该如何把握?或者说到底应该如何合理的权衡不同的意见?毕竟并非所有人都认同”一刀切“式的禁炮决策。简单的说,人口密集的城市禁炮理所当然,但广大农村包括山区城镇,按照不同情况采取开放政策,或许可以在传承民俗文化与城市文明之间取得平衡,关键在于科学决策而不是一禁了之的权力懒政。
既然民间关于春节禁炮存在巨大争议,一刀切式的禁炮懒政,理所当然的会产生更多社会矛盾。今年春节发生在湖南双峰县的悬赏一万元追捕县城放鞭炮者,就再次引爆了关于春节禁炮的话题,甚至这起被媒体斥责为”权力太任性“,当地政府也被推上风口浪尖。
据新京报报导,2月16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一,落款为“双峰县禁燃领导小组城西执法组”的一则追捕“公告”引发关注。该公告称,(湖南)双峰县一男一女在2月16日凌晨零点零八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当地公安机关设立奖金一万元追捕。
这则公告引发巨大争议。在县城放个鞭炮都要被悬赏追捕,实在有违常识与法治。舆论压力之下,很快,2月18日双峰县回应称,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其实之前的悬赏追捕与之后的“教训非常深刻”之官方反省,谁都看得出只是危机公关,并没有真正向公众交代真实背景,恰恰相反,将支持禁炮与反对禁炮的群众置于一片争吵与辩论中,似乎形成了两种势不两立的态势。说白了,根源还是在于当地政府并没有真正把握如何科学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或者说懒政式思维造成了现在的后果。
毫无疑问,春节集中燃放烟花鞭炮会带来噪声、空气污染,也可能带来火灾或人身伤害等安全隐患,还会带来大量垃圾,但并不意味着广大农村地区、郊区的群众仍然以这种传统习俗方式来彰显春节喜庆的气氛,双峰官方完全可以参照北京或其它城市在禁炮管理上成功的经验,划分区域和时间段有限开放,尽可能的满足各种不同需求。退一步讲,在出台了一刀切的禁炮规定后,不论是否合乎法规,但有市民违规燃放,也只需要按照法规规定进行罚款和批评教育,何以上长升到敌我矛盾的刑事犯罪高度悬赏一万元进行追捕呢?依法依规就OK了,相信绝大多数群众会理解,也不至于引起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更不至于被媒体斥责为“权力太任性”。
实事求是的说,春节燃放鞭炮烟花,只是瞬间的空气污染,远不如烧煤取暖、汽车尾气、工业排放来得那么持久和强烈,某些专家总是故意回避真正的污染源,而屡屡指责群众春节放鞭炮、熏腊肉甚至牛羊放屁上,吹毛求疵,地方政府和官员一刀切式的简单施政,甚至兴师动众的悬赏追捕春节放鞭炮的市民,真不知道双峰县在被“誉”为电信诈骗之乡的负面形象前,当地政府和警方到底采取了哪些严厉举措?对那些大肆排污的企业又是何种态度?毕竟市民春节燃放鞭炮尽管违规,但充其量只是一种传统民俗,不至于等同于罪大恶极的敌我矛盾去悬赏追捕。
对春节禁炮“绝大多数群众表示理解、认可和支持”,绝不是权力任性或懒政的理由,何况这个所谓“绝大多数”的说法也并没有民意调查的基础,否则也不至于这么多年来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各地政府一直在不断调整和优化不同的禁炮政策。所谓的科学决策,首先就是要尊重传统、尊重现实、也尊重不同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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