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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值班编辑2

2018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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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3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杨艳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0749-1-1.html   申请原因: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但涉及泄露双方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1-3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杨艳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0749-1-1.html
申请原因:当事人已同意协商解决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1-3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Sanye001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1:https://www.mala.cn/thread-15101082-1-1.html
链接2: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01078
申请原因:对方已赔礼道歉,并将车费支付与我。双方和解,不在继续追究。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
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8-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逍遥云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494-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489-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10988-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002-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4949-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64-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60-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50-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35-1-1.html

联系邮箱:1083024103@qq.com
申请原因:该帖涉及诋毁、损害济南大富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形象,对济南大富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特此申请删除此帖。关于这些帖子内容,若是有一个是符合事实的,本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为你说话的人
联系邮箱:2216326080@qq.com
申请处理帖:https://guanghan.mala.cn/thread-15022661-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涉及诋毁、损害个人隐私及形象,帖子大部分内容不真实,文中使用真人真名真实地址真实照片,发帖人在国内各大媒体网站多次重复发帖,经本人申请其他媒体网络也全部删除了帖子,而且此事早就在去年经过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介入解决处理好了,当地政府也回复过,现在对我本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特此申请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点评

发表于 2018-2-3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仪陇县日新镇人民政府
申请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3083-1-1.html

申请原因:经调查该贴文反应的内容严重失实,发帖人的行为有捏造、歪曲事实、混淆视听之嫌。恳请麻辣社区处理该贴文。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发:是

发表于 2018-2-5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西充领秀城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3882-1-1.html
申请原因:该贴是重复发帖,发帖人将很久以前官方已经回复的贴文,重新复制发帖,请麻辣社区处理,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5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yyx5869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7122094-2-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该帖子内容涉及诋毁、攻击我们医院医生,发帖人没有提供任何的照片或者收据作为佐证,完全是故意抹黑我们医生的形象,内容严重失实,言辞之间也是恶意的谩骂,并没有就事论事的提供证据,对我们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也造成不利的影响,特此希望贵平台能给与删除此帖,这也是对我们医生起码的尊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yyx5869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7122094-2-1.html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该帖子攻击我们医院医生缺少医德,乱收费,但是发帖人没有提供任何的照片或者收据作为佐证,言辞之间也是恶意的谩骂,完全是故意抹黑我们医生的形象,并没有就事论事的提供证据,完全是在诋毁我们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特此申请贵平台能删除此贴,感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中医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5522-1-1.html
申请原因:郑麒,2010年8月1日应聘到我院工作,期间,因其业务素质低下,长期无法单独执业,所在科室多次要求医院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其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一贯较差,无视医院规章制度,屡次无故迟到、旷工,经医院多次教育引导、通报批评和待岗处理仍不悔不改,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在待岗期间因与女朋友分手一事酗酒寻衅滋事,在医院工作场所砸毁公物,出手伤人,并在医院微信群发布恶意中伤单位一位职工的不实信息,经医院领导的再次引导教育仍然无果。为此,2017年11月24日,经医院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医院《劳动合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终止其劳动关系。对此,郑麒心怀不满,在多家网站发帖,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医院领导及同仁,诋毁医院形象。2018年2月4日,我院第一时间向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报案,并恳请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特此申请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6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中医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5522-1-1.html
申请原因:
恶意诬陷加人身攻击
郑麒,2010年8月1日应聘到我院工作,期间,因其业务素质低下,长期无法单独执业,所在科室多次要求医院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其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一贯较差,无视医院规章制度,屡次无故迟到、旷工,经医院多次教育引导、通报批评和待岗处理仍不悔不改,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在待岗期间因与女朋友分手一事酗酒寻衅滋事,在医院工作场所砸毁公物,出手伤人,并在医院微信群发布恶意中伤单位一位职工的不实信息,经医院领导的再次引导教育仍然无果。为此,2017年11月24日,经医院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医院《劳动合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终止其劳动关系。对此,郑麒心怀不满,在多家网站发帖,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医院领导及同仁,诋毁医院形象。2018年2月4日,我院第一时间向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报案,并恳请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我院已向顺庆公安报案
特此申请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济南大富源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494-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489-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10988-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5002-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904949-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64-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60-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50-1-1.html
https://www.mala.cn/thread-14899835-1-1.html

联系邮箱:1083024103@qq.com
联系电话:13255410024

申请原因:帖子没有事实依据,恶意诽谤,网站没有审核其真实性就允许其发出,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声誉,现要求删除,否则贵网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因帖文处理引发的上传者申诉或者其他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予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http://www.dfycanyin.com/malashantie.jpg
发表于 2018-2-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四川小辣椒姑娘
申请帖子链接:自贡舞蹈培训班--自贡姬帝USE街舞爵士舞工作室
https://www.mala.cn/thread-1327961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申请原因:资讯信息变更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发:是

发表于 2018-2-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冯磊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079778-1-1.html
申请原因:泄漏个人隐私(工作单位)事情对方已经解决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删帖所以没删。所以我这是恶意造谣诽谤,严重影响了她公司的信誉,请帮忙删下贴,谢谢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现代妇产医院申请原因:帖子攻击我们医院医生缺少医德,乱收费,但是发帖人没有提供任何的照片或者收据作为佐证,言辞之间也是恶意的谩骂,完全是故意抹黑我们医生的形象,并没有就事论事的提供证据,完全是在诋毁我们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帖子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故意诋毁、谩骂捏造事实损害我医声誉,网站没有审核其真实性就允许其发出,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声誉,现要求删除,否则贵网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因帖文处理引发的上传者申诉或者其他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予以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发帖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捏造事实攻击我医院,严重损害了我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特此我们要求贵平台将此贴删除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7122094-2-1.html
联系邮箱:386561560@QQ.com
联系电话:15666010619 146374426327248511.jpg


发表于 2018-2-11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值班编辑2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076442-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申请人:修罗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079778-1-1.html
申请原因:当事人早已协商解决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时间不等人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089661-1-4.html
申请原因:该贴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图片、合同等),胡乱诋毁造谣公司,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特此申请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8-2-1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现代妇产医院

申请原因:楼主回复的帖子攻击我们医院医生缺少医德,乱收费,言辞之间也是恶意的谩骂,完全是故意抹黑我们医生的形象,并没有就事论事的提供证据,没有图片收据等消费记录作为佐证,完全是在诋毁我们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该楼主的评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故意诋毁、谩骂捏造事实损害我医声誉,网站没有审核其真实性就允许其发出,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声誉,
现要求删除楼主评论内容,否则贵网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因帖文处理引发的上传者申诉或者其他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予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发帖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捏造事实攻击我医院,严重损害了我医院以及医生的声誉,特此我们要求贵平台将此贴删除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7122094-2-1.html
联系邮箱:386561560@QQ.com
联系电话:156660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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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1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weirong123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9071-1-1.html
申请原因:内容不实,工资不止两千多,去年的奖金也不止两千多,望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8-2-1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231231231231241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09243-1-2.html

申请原因:侵犯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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