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奈落司雨

[群众呼声] 四川民营企业家的沧桑血泪史!!!

 关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01: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久盛当时生产工艺,车间布局都是由梁万勇设计指导完成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0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生产工艺上由梁万勇指导设计,久盛锌业在梁万勇手里完备了各种证件,包括饲料许可证和lSO9001认证。并且已经在开始提炼金属铟。没有这些优势也不可能有新股东的加入。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2012年02月08日见公诉人L琴当天,我关于褪色问题的意见和警方向金象员工问讯的内容一致,可J象化工员工的证言却是2011年11月14日的,内容合法性和是否有意义我不关心,但时间上的矛盾却让我无法得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应为:2012年02月08日见公诉人L琴当天,我关于褪色问题的意见和警方向金象员工问讯的内容一致结论却完全相反,J象化工员工的证言却是2011年11月14日的,内容合法性和是否有意义我不关心,就时间上的矛盾和内容上的针对性却让我无法得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说明警方从2011年5月11日凌晨到久盛锌业至11日下午三点四十五分离开久盛锌业都没有明示或告知过他们所属,扣押物品也没有留清单。11日下午拿搜查证叫我签名,我注明了签字的时间。05月12日询问G汉警方得知是DL警方后,我确实数次到过DL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1年05月16日我和律师首次到DL刑大,律师要求48小时见梁万勇未获通过,签见为21日(实际20日见)。
2011年05月19日久盛锌业《贷款卡续卡申请书》要盖公章,证章在DL警方,对方盖章没归还,告知要用公章就过去办理。(单向三小时车程,公车转车要接近五小时。)几天间为企业事务至DL刑大四次。05月25日经我们要求,DL刑大退还企业公章证照。
2011年06月10日DL警方通知我叫梁万勇大舅邓伟光一起到DL公安局,赶到才知道叫我们做笔录。笔录后警方询问企业和家庭情况。2011年06月15日得知梁万勇被批捕,06月17日到DL刑大,L辉要我们接受和面对梁万勇“犯罪的事实”,办案人员开始强调梁万勇“不配合”。从家属立场和不明情况的实际来说我们是备受精神煎熬和折磨。
2011年07月08日DL警方叫邓伟光和我到DL公安局录视频给梁万勇,要我们做工作叫梁万勇“认罪伏法”。录像时我叫梁万勇要尊重事实,相信法律。2011年08月22日DL警方先电话联系(08月18日)说安排邓伟光和我见梁万勇,实际并没有安排见面,又叫我做笔录、指认犯罪嫌疑人。我开始对DL警方的行为感到疑惑和不满。
2011年09月13日邓伟光单独被叫到DL刑大,警方安排邓伟光至HY看守所和梁万勇见了面。事后邓伟光告诉我说,这事还不知要拖多久,不如让梁万勇早点出来,还可以减少损失,梁万勇在看守所待起也恼火,只要梁万勇认点罪就能办取保,当天情况我所知至此,具体的可以问邓伟光。
2011年09月28日,DL警察L辉电话通知我到DL公安局去,叫我过去解冻我的帐户,要我取钱出来“退赃”。我明确告诉他不存在什么“退赃”,不愿太得罪警察,就推国庆节后再说。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都写的云淡风轻,身临其中才知道这中间的煎熬和痛苦。我当时去贵阳,一是因为警察这种精神折磨,人已经接近崩溃;二是我不懂久盛的事,要请我们家做矿业的大哥来处理久盛的事。

之后就是我们上当受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案件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梁万勇会有制造毒品的主观故意。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帖子里的当事人、律师、警察、检察院公诉人、法院审判人员中,有您或者您认识的人,或是您的家人、朋友、伙伴、同事……也请您转发给他或者她。
如我所写所诉有不实,请各位拿起法律的武器给自己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8-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是在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京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提出的。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的关注和转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发通话录音的文字版看看?你也说说警察是在做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状里明白无误的写着“本案侦查机关于2011年9月5日移送审查起诉,DL县检察院于2011年10月19日报送MS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MS市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11月18日退回补充侦查。”(可以看出2011年11月15的讯问笔录是MS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审查起诉期间,侦查机关在本案没有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非法收集。DL刑警L辉2011年12月2日和梁万勇妻子李萍的电话通话内容也真实反应了MS市人民检察院是2011年11月18日退回补充侦查,2011年11月15日不在侦查阶段。L辉:“现在属于退侦阶段,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一个月后满了移送检察院,”“那这个月18号到”。2011年11月15的讯问笔录确实是是侦查机关以取保候审诱供梁万勇得来。)
可以最后由公诉方来说明成为“2011年11月15日的讯问笔录是DL县公安局批准,MS市人民检察院授权的行为。”(证明材料和DL公安提供的2011年11月15日的同步录像均没有经过庭审现场双方质证。梁万勇及其辩护人无法发表质证意见,剥夺了被告方辩解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14: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了,遇见了,不同的人决定不同的结局。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16: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愿勿使人受。”是我的心声。我虽然就是一名家庭妇女,我自认是很坚强和勇敢的人,也是一直走在绝望的边缘,轻生的念头也如阴影般挥之不去。
可想而知,和我有类似的遭遇,却比我更闭塞更无助更软弱的人会活在怎样的人间地狱。当年若不是我家哥哥们支持,我还能可怜孩儿年幼,体念父母年老,想着老公还身陷囹圄,我必须靠自己救自己救家人,我是支撑不下去的。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都是人之常情我欣然领受,唯有枉法错判是人祸,不可饶恕。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给予不公者,同样的不公和痛苦将会回还给你和你的家人,不是要你们去感同身受,而是你们必然会经历。
这是对你们的诅咒。
早已经开始了,不是么???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11月15日,丹棱县公安局侦查员L辉、Z力违反法律规定带梁万勇的妻子李萍及大舅邓伟光到HY县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梁万勇.
家属当天过去是因为11月14日梁万勇家里的意外情况,目的就是去叫梁万勇听从警方的安排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回家。家属的出现对被告人梁万勇产生了不正当的影响,梁万勇在明确被告知如果认点罪就可以被取保候审后,才按照侦查人员授意违心编造了WJ逸告诉了自己该液体是冰毒液体的有罪供述。这也是梁万勇唯一的有罪供诉。
2011年11月21日梁万勇的讯问笔录出现了(办案民警没有对我讲过‘只要认罪就可以取保候审’,只讲过‘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理。’)证明侦查机关为了掩饰2011年11月15日的讯问笔录是非法取证而对梁万勇采取了欲盖弥彰的发问方式,21日的讯问内容也并非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都应有的讯问内容。该笔录反证以取保候审做工作让其认罪是确有其事。
(诱使刑事被告人按侦查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诉的行为就是诱供,危害并不亚于刑讯逼供,诱供因为刑事被告人的主动参与会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容易导致冤假错案。)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2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一定要用2011年11月15的非法证据不可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23: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公权在手,可以循私相护的报复和警告么?

 楼主| 发表于 2018-1-7 2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说明了其实跟本没有梁万勇犯罪证据和事实的存在。

 楼主| 发表于 2018-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从不是一个人,一件事。是很多人、很多事的缩影。同样的精神折磨和枉法诱供也绝不会只针对我一个人,哑巴吃黄连的更是数不胜数。只是到我这了,我反抗了,我站出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诱使刑事被告人按侦查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诉的行为就是诱供,危害并不亚于刑讯逼供,诱供因为刑事被告人的主动参与会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容易导致冤假错案。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