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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473|评论: 7

[群众呼声] 向四川省委、省府咨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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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委王东明书记、省府尹力省长您们好!

   我们向省委、省府领导咨询政策: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 活动费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1]33号》(后附全文)。发文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广安市邻水县从本通知下发的次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退休教师一并执行。为什么广安市前锋区只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享受,长达几年退休教师靠边站呢?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难道退休教师就不是教师吗?

广安市前锋区退休教师殷切希望王书记和尹省长过问此事,及时回应我们的期盼。谢谢!谢谢!!


附<<通知>>全文

中共四川省委老干部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 活动费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1]33

各市(州)委老干部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县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对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及以下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标准进行调整。

    一、省级机关县处级以下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标准调整为:县处级每人每年5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300元。

   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是集体活动经费,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不能平分到人。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订阅报刊杂志,购买文体用品、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看望病员、节日慰问等。

   三、本通知从下发的次月起执行。

   四、省直事业单位和各市(州)县处级以下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标准,可视情况自行确定。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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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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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到广安市前锋区。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给网民可信的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诉求不能石沉大海,置之不理,官僚主义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省上文件地方政府应该执行,在执行中不能取舍利用,应该给群众适当解释,理解万岁。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区政府应该给网民可信的回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4 12:04
省委
发表于 2017-11-4 14: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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