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罗井元(家住四川省高县潆溪乡新房村四组,身份证号:51253119760826561X,联系电话:13550717111)与张建(家住四川省仁寿县珠嘉镇黑虎村6组,身份证号:513822198309258159,联系电话:15183310927)7月中旬签了(康定市公共交通及旅游专线综合枢纽工程电气部分)劳务协议后,本人带着几个工人(做完后大家工资平分)一起到康定市公共枢纽及旅游专线汽车站工地做工(主要是放电缆,放电线,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7月下旬的时候问老板要生活费,一直到8月2日才通过微信转账壹万元过来。
8月上旬的时候我就提出来说:“工友们的小孩子要读书了,需要钱,你要准备好钱哈”,张建说:“没有关系,20号就给你们钱”,
我说:“我们8月下旬就一定要钱,小孩子读书的钱是必须要的”,
张建说:没有问题“。
8月24号我打了2个电话给张建,他没有接,我25号又打电话给他,他说:”他在昆明,你们的钱要到月底给你们“。
8月28号我打电话给张建,他说公司(陕西建筑第六集团公司,汽车站的承建方,现场经理:吴毅风,联系电话:13186264929)没有打钱给他,叫我们尽管放心地做事,他月底会给我们钱的。
8月29号我打电话给张建,他说:”他准备从昆明回来,叫我们打事做着走,“
8月31号,我再次打电话给张建说:”工友们的小孩子要上学,要钱,怎么办“。
张建说他已经回来了问公司要钱。
9月1号,我打电话给张建,他说他到了泸定,明天再上来。
9月2号,张建带了几个人来到了工地,就说没有钱,(朋友们呀,这个时候的心情该怎么表述呀?)
工友们说:”没有钱就不让他走了”,
我说:“我们也不能限制他的人生自由吧”,
做了很多的思想工作,我说:我们都各退一步吧,叫他把帐给我们结算好,打个工资欠条约定好时间给我们也行“。
工友们也退了一步答应了。
后来,把帐结算好了(按照第一次的微信报价,做了调整),打工资欠条的时候就有问题了,合同是我一个人跟张建签的,打工资欠条也只能打给我,工友们也答应了。
于是我同工友们9月4号离开了康定。
其中我9月8号打过电话,张建说公司还没有给他钱,我11号,12号也打过电话,都说没有钱,我今天又打电话,他说他昨晚酒喝醉了还在睡觉,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工友们也在打电话问我这边的钱怎么回事还没有到账吗?,这样的人我们还能相信吗?这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把人骗来把事做了,然后就不给钱。我希望救助于网络的力量把钱要过来给工友们。
以上事件本人保证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此肯请有关方面关注一下我们可怜的农民工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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