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顺庆区永丰乡黄土观村村民,杨仲才,袁素芬。今年8月17号,受村委书记委托,帮黄土观村看工地(修乡村工路),村民李华芳把工地的东西偷走,杨仲才发现后,順着路印把东西找到,李华芳不在家,杨仲才叫喊不应。把东西又起李华芳家拿回工地,李华芳回家后,发现东西不见了,开始骂街,骂得太难听,杨仲才之妻袁素芬应答,李华芳追至杨仲才家门口,,双方开始争吵,后李华芳出手打人,袁素芬(65岁左右),李华芳(40岁左右)袁素芬敌不过李华芳,被李华芳骑在身上打,杨仲财去拉架,李华芳脸上有手印。次日报警,警察多日调解不成,来一锅烩,杨仲财拘三天,李华芳拘五天,袁素芬罚五百。
请问南充有没有法律,人民警察能不能为人民办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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