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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骂朋友,法院判决:赔5000元,在朋友圈道歉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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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01
道歉是必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05
我阆中人民真猖狂?

发表于 2017-6-21 1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然听兄弟提起过这档子事 告人这个女的我认识 本来也不是什么好鸟 相信人家也不会无缘无故去说些无聊的话骂你 明明就是你自己先骂了别人 这女的私生活很烂的我差点还上了贼船哈哈哈 现在弄的阆中人尽皆知 搞笑了 我也要上诉 赔我洗眼睛的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07
既然是朋友,何必认真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08
帖子也提到了(互相辱骂)为什么只罚一方?不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3
还真大有人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4
得让人处,且饶人,国家命官瞎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5
好喜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5
这套路太深,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8
法院能这样判,说明别人法院有人!!还上网,别被人肉了,法院的法官可能要下课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8
女人不要脸该骂,我最恨不要脸的女人,我是仪陇县金城的,我被一个卖衣服寡妇骗,她用找男人的方式骗钱,我今年二月份与她分手,我也把她发到网上去了,希望金城单身男人注意,如果你是单身男人要找女人,手先问她在干什么工作,是卖衣服的,一定又是那骗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19
占势欺人,不要脸,张女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21
朋友别这么说,免得又说我们南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21
到处都是八卦,骂人的都不是人是畜牲怎么老是喜欢骂人呢有事不能好好解决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0
上梁不正下梁歪,阆中领导人也不咋地,阆中火车站的电梯是摆样子,不管老弱病残,大包小包一律爬台阶。狗也经常伤人,死伤无数,难道城管就不负责吗?!其它都不想说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2
什么情况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2
什么情况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2
LOL得多少人被罚款并道歉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4
人家总不可能平白无故的骂他吧,事实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清楚吧?人家既然在朋友圈公开骂他那肯定是被骂者做了伤害别人的事,害人家损伤惨重,不调查没有发言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1 12:34
人家总不可能平白无故的骂他吧,事实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清楚吧?人家既然在朋友圈公开骂他那肯定是被骂者做了伤害别人的事,害人家损伤惨重,不调查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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