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滕女士2014年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来却被城管局告知整栋楼都属于违建,根本没有任何报批、报建手续,而且业主们拿到的手续也不完善,购房合同中存在欺诈信息,房屋不能办理任何权益证件。目前开发商人去楼空,不少业主选择到法院起诉,但担心胜诉后得不到赔偿,房财两空,已早早撤诉
>>全款买了违建房,31万元“打水漂”?
滕女士出示的《半山126幢房屋买卖合同》上记录,出卖人(甲方)为“绵阳市海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北路,编号为“绵城国用(总1998)字第(89811107)号”,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1998年11月29日至2047年1月29日,共50年。
“开发商左某还给我们看了他的规划、建设这些批复,表示房子肯定没问题。”随后,滕女士全款31万元购买了126幢2单元的一间商品房。
“半山126幢”共108户,对外售出了28户,其中4户为全款,已缴部分房款准备做按揭贷款购房的有18户,其余的只缴纳了定金。目前,开发商人去楼空,11层楼成了空房。
>>套用大楼盘名字,虚假宣传迷惑人
“半山126幢”与一旁小区的住房颜色和外型结构基本一致,其售楼部就在该小区门口。
业主们说,售楼部的位置是迷惑他们购房的原因之一,“我们都以为是这个大楼盘一并开发的房子。”
滕女士气愤不已,没想到这个打着“某小区最后的经典”的商品房,其实和该小区住房没有任何关系。
>>绵阳城建档案馆无任何开发商信息
绵阳市高新区城管局一位负责人证实,“半山126幢”没有取得相关开建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半山126幢”至今仍未到相关部门报批,未能取得建房、卖房的手续,绵阳市城建档案馆也没有任何开发商的信息。
>>担心房财两空,业主起诉后又撤诉
2016年初,业主何先生在多番考虑下,一纸诉状将海卿房地产告到了法院,但半年不到却又无奈选择撤诉。
何先生称,根据律师的说法,海卿房地产属于欺诈行为,我们的合同无效,那么应该由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房屋退给开发商。
“现在开发商找不到,他拿什么钱来赔给我们?房子要退给他,到最后我们房子和钱都没有了。”
对于自己的遭遇,何先生苦恼不已:“2012年开修,为什么2014年才出文件说是违建?到房屋完全建成,没有一个部门管?投诉这么多次,政府都是‘踢皮球’,到底什么部门来管?”
>>律师:该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罪”
律师姜波认为,若开发商虚构拥有该楼盘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事实,以合同的形式骗取买受人金钱,则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姜波提醒购房者,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缺少任何一个证明,都说明该项目存在某些问题。
你对此怎么看?
点击订阅四川手机报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58000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59700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2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