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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一女生跳水救人,当地要求教育系统号召青少年学习……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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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00
尽力而行,何必呢。不行也行是不赞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04
什么危急事都要等专业人事来,社会就会丢了正能量,专业人能三,五,两分钟到位吗?专业人能巧合碰上吗?是你的小孩 碰上危急如只围观不救,你是什么心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07
搞不懂为什么游不来泳还去救人,真的只能说精神可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08
国人现在贪生怕死,我个人觉得等到所谓的专业人士到来,人早没了,只要不盲目,就应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0
学校应该传授自救专业知识,防范亦未然。那些说不该救的人是什么东西?还是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0
如果不救小孩子就好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2
如果不救,学校社会就又是另一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6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加强见义勇为的宣扬及教育,而是在早期加强安全知识、意识教育!人人都有意识了,所有人都是专业的!也就不存在见义勇为这种高风险营救行为了!见义勇为只是一种精神!而不是一种倡导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6
学习是应该的。救人是一种本能,无需指责。重要的是教育局领导应反思:学校如何加强安全教育,如何实质性的上好安全课,教会青少年安全保护技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17
卧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27
无论怎么说,这种行为应表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32
值得学习,精神可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34
有这种精神就可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40
希望广大群众朋友力所能及就好,别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45
当官的就想搞宣传,博眼球!看到网民的进步才欣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47
两女学生精神可佳,值得大力宣传和学习,,但在救人时要考虑自身实力和成功效,已免造成社会和家庭的更大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48
该俩女生值得点赞,该评为见义勇为,但是在表扬的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对河堤两边儿童家长也该批评教育,同时做好安全防范,一劳永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54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难能可贵,但需量力而行。否则会造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19:59
好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2 20:09
向施救的英雄致敬!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但凡高声呼叫专业人员的,基本可以确定如果当时在现场不会下水施救,诚然我们的教育缺乏必要的技能及知识培训,但这些都是比较容易补救的,精神层面的堕落才让人觉得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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