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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节日,谁来给非财政供养的国民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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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统节日,谁来给非财政供养的国民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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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总工会和四川省总工会的文件规定,四川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在传统节日和职工期间,单位工会可以向职工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年平均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这项国家福利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员工来说,的确是令人皆大欢喜的事。钱物价值虽然不大,但给人温暖的感觉。

       然而,欢喜之余,却又觉得这项国家福利政策明显有缺陷,因为它并没有涵盖整个国民,它所惠及的仅仅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财政供养的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员工。那么,在传统节日,谁又来给农民和其它非财政供养的国民发福利呢?生活在农村的农民、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以及在商业流通领域工作的其它非国家供养人员,他们每天在各自的岗位同样在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却不能享受这项国家福利,岂有不公平享受国家福利的道理。有人说国家每年对农村或者城市贫困户也有一些慰问,但那是特定的对象,而且只是极少数人,慰问金额往往是象征性的,大部分普通百姓是无法享受每年人均1500元国民福利的。显然,这项所谓的国家福利在制订政策时就对部分国民带有一定的歧视性,明显地体现了社会不公的特征。

       传统节日,全民欢庆,既然是国家福利,就应当具有普惠性质,让全民都来享受,而不能仅仅只让少部分国民享受。否则,所谓的国家福利,实质上就是成了少部分国民享有的特权。由此看来这项国家福利政策有必要及时作出调整,让国家福利真正普惠到每一个国民,充分体现国家政策的公平性。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首先需要政府方面一点一滴公平政策的积累,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石,包括今后国家出台类似的带有普惠性质的国家福利政策,决策者、政策制订者应当注意这一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号上,而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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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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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叫你出血已经很好了

发表于 2016-12-2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你的老板啊

发表于 2016-12-2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给我等发点福利???

发表于 2016-12-28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张照片意境深远,我喜欢。拿去评奖,没得问题!

发表于 2016-12-2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简单,找善良仁慈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8 12:19
认命吧|

发表于 2016-12-28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找自己的老板了。或者自己努力考进单位。
好的企业福利恐怕远不止1500一年。当然也有一些私营企业不重视职工福利。

发表于 2016-12-28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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