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主管领导们好: 希望你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关注一位残疾人回乡创业的艰辛,看看我的举报信内容,并请你责成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举报人:李仕才 男 现年46岁 家住:巴中市恩阳区关公乡骡动山村541号 系残疾人。 事由:举报人曾因建修巴乐铁路时受伤造成残疾,于2014年3月经恩阳区关公乡骡动山村支书王尔禄电话联系我才回乡创业,当时我还觉得是一件好事,可以为家乡做点有意义的事,该项目在恩阳区委·政府的关心和关公乡政府的支持下,于是我就同合伙人成立了“巴中市名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次后于2014年5月我与骡动山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为了连片我又和临近的2个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共计1200亩.而骡动山村签订的占387·59 亩,有《土地承包合同》为证;当时恩阳区的领导还夸赞我这个残疾人回家创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并给我扶持资金;在2014年7月恩阳区委领导还组织我们到山东淮坊市农业科技学院中国芦笋研究中心去考察学习,考察回来后我就同合伙人杨武到承包土地上去搞芦笋产业,我们先期投入人力.机械进行打整土地,移栽芦笋苗,修建公路及办公楼和办公设施。这样我们先期投入资金147万元,为了讲诚信我将上级补助资金5万元加上个人家庭的资金共计6.5万元,于2015年1月25日交由村支书王尔禄去给村民兑现第一年土地租金,王尔禄本人也承若一定要把此款给村民兑现,此后我又为了筹措资金就联系银行部门贷款搞产业,可在办理项目贷款时,银行部门的人说我持有的骡动山村《土地承包合同》上鉴证机关“巴中市恩阳区关公乡人民政府”所盖印章是假的,这样我们的贷款项目未通过,造成举报人无资金继续搞芦笋产业园,这时骡动山村村支书王尔禄召开群众会议,在会议上讲举报人是个骗子,无钱回家搞产业,同时单方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让举报人无法正常继续经营,为此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此举报人肯求市委领导追查: 1·请求对骡动山村支书王尔禄出据领条作笔迹鉴定,就能查出举报人给村民先期土地租金6500元钱去哪儿? 2·合同上公章(即关公乡人民政府)系村支书王尔禄在作假,签订合同时有该村村主任·村文书和一社社长唐大才,还有王尔禄及举报人这5人在场,王尔禄公开作假,事发后,举报人向玉山派出所报了案,而主办民警一直推说案情复杂,一拖就是3个月。公章作假为何没结果?是谁在指使王尔禄作假,案情究竟有多复杂?为何复杂? 3·在实施芦笋产业项目时,恩阳区委,政府领导表态说要给予举报人大力支持,按每亩芦笋产业基地200元的标准,给予举报人补助资金,可这些补助资金到现在一分都未给付。这些补助资金到哪儿去了?希望领导对涉及责任人予以层层追责。 4·举报人自该芦笋产业园倒闭后,家中的房屋已抵作为搞芦笋产业园项目前期贷款;家中房屋已被农村信用社抵作贷款变卖,亲戚朋友处借的钱也随之来索要,在芦笋产业园投入147万元资金却成了打水漂,现举报人家庭的老婆·孩子跟着受累,成了无家可归,家庭的经济·生活状况相当困难,难道造成举报人这么巨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就可以逍遥法外吗?谁来为我买单呢? 5·巴中新报于2016年12月6日第八版刊载的内容,却成了无人问津,村支书还说他上面有领导罩着,社会上也有各种关系,看我怎么告他都不能把他怎么样?为何这样的人这么嚣张?有什么强有力的保护伞? 6·我请求上级领导追查恩阳区当时分管农业的领导及主管人员的责任,这些事情谁都懂,给举报人一个生活空间,让我这个残疾人家庭老婆·孩子不跟着受累?这些事情究竟事谁在作怪?
举报人:李仕才 2016年12月24日 ======================================== 编辑备注:巴中市恩阳区关公乡人民政府于1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