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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交警心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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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2009年3月21日购得一辆钱江150-3A二轮摩托车,于2009年8月14日驾驶该车回家乡盐亭县八角镇看望父母。车行至义盐路2段(八角镇府至八角加油站)时,车辆被金孔交警中队警员何宇(警号:032795)扣留。理由: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种行为,第90条之规定,给予了罚款人民币200元和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对此处罚我表示不服。

    理由一:由于2009年学校灾后重建全面展开,学校工作时间变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因此便与交警队的工作时间相冲突,无法在交警工作日内给车辆上号牌。放暑假后,又被学校安排到绵阳学习和外出。于2009年8月13日(星期五)才回到三台。第二天(星期六)便回盐亭,也无法在交警工作日内给车辆上号牌。其次,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又无需每年再交养路费。我本人决不是恶意不给新车入户上牌悬挂机动车号。

    理由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违反时,处罚金额为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我本人决不是恶意不给机动入户上牌,为此曾向警员何宇陈述却被视为“扯”。为什么罚款不是30元或50元或100元?而是一种违法罚款200元(超过标准)。对此处罚我表示不服。难道说外地车辆好欺压吗?老百姓的的钱就好罚吗?

    理由三:在我对上述违法罚款提出质疑时,要求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何宇警员作出了第二项违法行为:将我的机动车驾驶证扣6分。理由:我要求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就要扣分。天理何在?不知道出自于那部法律?还是执法者在践踏法律?欺压才老百姓?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种行为,第9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违反时只有警告或处罚金额为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规定。即使按照《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里的规定: 驾驶证扣分应该为1分。扣6分依据何在?。况且我的是新车!依据何在?

    因此我对何宇警员的处罚我表示不服。要求盐亭县公安局(或盐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并撤回错误处罚,同时给予何宇警员严肃处理。

    理由一:作为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霸道。不听老百姓的陈述,首先敌对老百姓,非常的狠。

    理由二:作为执法者,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目的和意义。还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便以后认真执行《交通法》而不是糊乱执行《交通罚 》。非常的蠢。

    同时本人郑重申明: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优秀的化学教师,我一直尊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已,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严肃的,需要盐亭公安局(或盐亭县人民政府)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不要让一个诚信的公民仇视当今这个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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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那些好交警敬礼,向那些猪狗不如的投入鄙视的目光。

发表于 2009-8-2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中有些戴着大檐帽的人实际上猪狗不如。

发表于 2009-8-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

发表于 2009-8-2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太多了~~~真的都懒得回了。。。。。你在说他们扣你12分呢~~看你找谁去。。。。。黑啊,,,那是相当的黑

发表于 2009-8-21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你一点时间都挤不出来?你的工作不会是日里万机吧?

发表于 2009-8-21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自己的描述来看,我是坚决支持交警的严格执法。如果对于违法违章都这样严处的话,估计我们的交通会规范得多,大家的安全会更有保障得多。

 

1、楼主买车到这次被警察抓住,其间有近半年的时间,这么久了,难道再忙都抽不出一点时间去上牌照?难道楼主这半年里,工作时间就从来没有出门办点别的事?难道楼主的学校这么没有人性化管理,连请几个小时的假都不许?难道楼主课多得每个上下午都满的,而且都没法调一下??

2、楼主还拿养路费不交了来说事,还说不是恶意不上牌。估计心里头还是比较虚的,怕被说是恶意不上牌,有这个心理的情不自禁的流露。说明楼主对自己不上牌还是有点虚火的。

3、楼主的车既然没上牌,就不能自称是外地车了,因为无牌照没法证明嘛。。。。。

4、买了快半年了,不能自称新车。

 

所以楼主这些理由站不住脚。

 

5、楼主被罚的款在交警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200元多吗?6分多吗?不多。我们国家的交通法规还是对处罚还是规定得轻了。你换到法制更健全的国家去试看看,半年不上牌在路上跑,才罚这么点钱,才扣这么点分吗?

 

6、从楼主的描述看,看不出来交警有什么执法不对的地方。总之,如果我们用车的人都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我们执法的也都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我们现在周围的交通环境会这样恶劣吗?我们现在会几乎天天都听到车祸的消息吗?

 

楼主既然自称优秀党员,更应当做遵守法规的模范

楼主既然自称优秀老师,更应当做遵守法规的表率

 

但是,从楼主的行为来看,像吗?????

 

 

 

发表于 2009-8-2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年了都不上牌照有点说不过去,灾后重建很多单位都在搞,这期间买车大多数人都上牌了,你的理由太牵强,走到哪都不成立。

 

 

发表于 2009-8-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警的严格执法

买了车近半年都不上牌照,你那些理由自己觉得站得住脚吗??快半年了还自称新车???


说得不好听点,假如你的车把人撞了,目击者连车牌都没法记。。。

所以,坚决支持交警严格执法

 

 

楼上这些人太可笑了,哪天一辆摩托把你娃儿撞残了,你报案想找肇事者承担责任,可惜,旁观者都看到了那辆车,就是没牌照,找不到撞你的人了,你娃娃还得不得说你说的那些话了?人啊....可笑!


发表于 2009-8-2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新闻网绵阳涪城 820日讯(赵倩 记者 赵顺安 文/图)2009813日上午8时许,在永安路板房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无牌证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驾车人不知去向,

 

 

 

刚好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发表于 2009-8-2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遵章守纪,是对自己和别人的负责。

发表于 2009-8-2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都带专业色彩,哈。。。

发表于 2009-8-22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纪纪在2009-8-21 16:51:00的发言:

四川新闻网绵阳涪城 820日讯(赵倩 记者 赵顺安 文/图)2009813日上午8时许,在永安路板房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无牌证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驾车人不知去向,

 

 

 

刚好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是不是就是楼主哦?

发表于 2009-8-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理智的人还是多的哈[em52]

发表于 2009-8-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hecan62608在2009-8-22 23:42:00的发言:

是不是就是楼主哦?

[em58]

发表于 2009-8-3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娃该遭!无牌上路你还有理了,找一无牌无证大货把你娃撞在半边睡起你娃就没这么多话了。坚决支持交警执法!

发表于 2009-9-1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野蛮执法、随意执法就是交警的错误了!这些行径应该是当年的日本鬼子所为的!

发表于 2009-9-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年时间不算短噢,无论楼主有何种理由没去上牌,都是你自己的错.没牌你可以不骑嘛.所以,楼主无理在先,交警无礼在后!该罚!

发表于 2009-9-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慒起了哈,我们作为公民首先遵已守法。先把理占倒哈,本来现在的执法者就有点本位主义,大哥大的味道。我们不去招惹他们。看他们那么办?

发表于 2009-9-4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罚你怎么样,我是交警我怕睡,有种告我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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