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人事考试网(8月26日)消息:我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已经启动,面向全国公开招录名额共238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见公告查询。
本次招录公告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法院网站、四川省司法厅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自行查询。
招录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年龄和学历
年满18周岁且符合:已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其他人员报考监狱、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网站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7日至9月1日8:00
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
缴费时间:2016年8月27日至9月5日8:00
资格初审:2016年9月2日前
准考证打印:2016年9月20日至9月23日
笔试科目
9月24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9月25日教育入学考试为: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笔试成绩:2016年11月上旬
点击查看公告: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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