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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身份证一直在身上 大二女生称“被贷款”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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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8-8 08:35
网络时代的今天、什么奇吧事件都有、在本人什么都不知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事、公安机关应追有关平台的法律责 ...

很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说有冇意思 ?我给你 我的身份证随便你怎么玩,能贷多少钱全算你的。它的有效性必须是跟本人一起使用,一张身份证唯一能证明的就是你这个人真实存在。 还能证明你办了什么事,当然。比方你去开过房、坐过飞机、火车。可是怎么证明是身份证持有人做过这些事。。请拿出你的证据!这不跟警察抓捕罪犯一个道理吗? 不要在危言耸听了,以讹传讹了!!即使真能贷到钱的那都是走不正当程序,根本没法律效应。

发表于 2016-9-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处处都要小心谨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24 11:11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诈骗,谋取利益的,应该直接判处死刑,,,建议人大把法律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4 16:29

djs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4 10:09
我的观点是律师误导大众:凭什么要被冒充人(受害方)去起诉贷款平台?既然我没贷,卵他奈何,他发他的律师函,他起诉他的,我没借款更不会还款,法院会明判,第二,说到影响个人征信我就纳闷了,人民银行为何要采用一个网络平台的数据?这不是为虎作伥吗?

发表于 2017-8-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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