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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千古奇冤、南充何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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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    诉    书
千古奇冤、南充何宪海!
     冤民:何宪海原系四川省南充市委民革党员、工商联常委, 人大代表,人代会主席团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医师、药剂师)。因在人代会上为民申冤,遭检察长谢凡举、陈光西打击报复,沦为囚犯,引出连环奇冤。儿子何军14岁多考到南充制药三厂工作,年年受表彰,刚满18岁因我履职受连累,被公、检、法凭空捏造12个诬陷何军在同一时间不同地方强奸,枉法认定死刑,坐冤狱22年减刑7次,201399日释放,常服药至今40多岁,经鉴定精神分裂症,无生活来源无遮雨之处。
19953月人代会召开前我走访选民,拿到李杰刑事判决书(李杰是检察长陈光西的继子),于95321日在人代会上揭露李杰犯流氓、强奸罪被公安抓获关押在收审所里耍牢头狱霸,自己打人打累了喊别人打给他看取乐,将收审人员赵国平活活打死,连送往医院抢救的机会都不给,在捡察长权意下轻判15年,民怨极大。我在人代会上发言提出后,检察长陈光西认为损害他们的名誉也要影响他们的官帽。人代会闭幕把起诉科当监狱囚禁我11天整黑材料,法院乱判我包庇何军有期徒刑四年。世上哪有关押在先包庇在后;先判包庇罪释放才判定包庇对象的怪道理,上访20多年进京到中南海邮局向中央首长投递38次书,引起各级领导批示转下来均石沉大海。引起巡视组督促,省法院指定,南充中级法院在2014425日制作告知书……到至今未有任何答复与重审。
希望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察、捡察官、法官、各民主党派、记者、律师、网友们支持,因上访讨公道求人权,害得我债台高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白发苍苍,度时如年又是暮年,再不按告知书公开重审平反,坚决做到生命不息,申诉、控告、上访不止。不能让犯法的坏人逍遥法外。为了今后人大代表在各级人代会上发言不再遭我这样类似报复、陷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应排除非法证据。排除人为因素,依照《刑法》第162条第三项规定,法院应当排除检察院造假,纠正照判出的冤、假、错、连环案(件)。支持申诉人请求再审事项。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制社会,
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241条、242条及《刑诉解释》第371372373条之规定。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2条、第303条之规定,应撤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1995)顺刑初字第82号刑事判决。宣告申诉人何宪海无罪。
申诉人:何宪海   18990881026
201639
祥见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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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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