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四川第五巡视组在南充市信访接待大厅设二个接待室,我凌晨去排为9号.在笫一室接谈的青天大人记在网上又收申诉书和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词.下午3点多钟我们按省巡视组同志指示到顺庆区检察院,是申检察长接待日,交申诉书及律师阅卷后写应平反纠错的代理词,请申检察长签字.他不愿意在申诉书上签收日期,并扬言你各人写,以前的事我不清楚.事后,我按他说的在记录本上写:交申诉书和律师代理共11页,又说:我申诉20多年到中南海邮局向中央首长投递38次书,经中央首长和省委书记批转下来均石沉大海.省政法委王书记派人到南充组织三级工作组也不让律师,代理人和我知道.就汇假报.我没有与检察院、法院签息访息诉(只和中城街道办事处签困难补助协议,解决我满60岁,上访债台高筑.给我买个养老领391.48元,住廉租房.我2014年4月16日写:关于请求查清何俐把起诉科当监狱使用、囚禁人大代表11天编假案的申请书寄给你们杳无音信,2014年12月2日交政法委杨瑞光书记签收转给你们总该给结果.刘科长拿2010签收通知书说已终结,申检察长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我说我2014年4月16日才写怎能以2010签字来掩盖,怎会终结呢?谁拿给我的要求兑质.检察长大发雷庭:站起来边走边说我不管.万般无奈,被迫上网求记者、求律师,求所有有正义感之人,帮忙声讨,检察长不作为一手遮天与巡视组对着干。 申诉人:何宪海。电话:189908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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