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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请回答(柳林派出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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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图片20151106115222.jpg 我做快递的,这是给我的违停通知单,请回答这个是谁写的?有这样的工作态度吗?我不是辩解违停罚款,快递车辆停放违停难免,我认。   但是这种工作态度请求给予答复,写得车牌号直接不知道是多少,地址看不清,电话之类的就不说了。是小型客车又是摩托车,我拿这个单子到柳林镇派出所去,派出所所长给警员说:他看不到碍事的,不碍事,处理就行了。    这种态度 ,请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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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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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
    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违法停车操作规程,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当指派清障车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93条第2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巴中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是人类进步的标志,目前柳林有两条禁停路段,S101线柳林街道段和府前大道。柳林政府、柳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柳林派出所等单位不间断向广大市民宣传,要求广大车主禁止在禁停路段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对此,柳林派出所已加大了对禁停路段的乱停、乱放车辆的巡查与管理力度,将“停车必进位,无位不停车,乱停必重处”落到实处。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停车位和停车场将逐步规划与完善,市民的停车需求将逐步满足。您可直接向辖区派出所反映,地址:柳林镇风栖街。为节省您的时间,您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827-5484822进行查询。    再次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
                                                                                       柳林派出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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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1-6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看得清,都晓得自己乱停要遭嘛

发表于 2015-11-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林街道也乱哦,你们停车也太霸道了,几次过柳林都遭堵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35
乱停乱放该遭!
发表于 2015-11-6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柳林街道的街道秩序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但是贴单的文化需要提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39
该背时,那个喊你乱求停,马路又不是你家坝坝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42
乱停就该遭,乱开单子就该告。关键是停没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45
你莫说,我天天看到斜坡坡哪里停个快递车,又是转弯的地方,执法机关早就该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45
你乱停你还好意思发贴,你要脸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4:47
     这求方,自己乱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5:01
柳林还是重点乡镇,就是被你们这些乱停乱放的人破坏了的,要是驾驶员都是像你这种的,那柳林街道上到处都是停车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递随时都要上下货,快递车有通行证,  我不要脸?你匿名 就长脸了是不?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下货车子都是停在最边边上的,只是占了水泥路边边,!!不要脸的喷子些看清内容在叫唤,我那一句话在辩解过我不该罚?!莫文化理解能力差就别丢人现眼! 还匿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6:07
执法单位的也应该写清楚点,但是看了半天他们态度没得什么不对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18:00
罚款不是目的,是纠正你的违法行为。你这样的态度,到哪里都要求!
发表于 2015-11-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一,楼主表达能力欠佳,一句话能说清楚的事情写这么多废话,导致别人误解!该骂!!
二,执法者写的这种单子可以看出什么问题我就不多说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走法律程序,工作严重不负责!该查!!
三,那就是一些回复的人了,扯的牛头不对马嘴,答非所问,就别丢人现眼的在这里回复,看没看楼主的问题?就炮轰楼主该不该停的问题。该掌嘴!!

最后总结一下,言多必有误,少说废话,要说重点。执法者为人民服务的,快递也是服务行业,都不容易,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相向寒人心。你们都是一个街道的,低头不见抬头见,都相互支持工作,放宽宏大量点。
你们看了上三条是不是感觉心里不爽?是不是心里不舒服?这就是我所说的好言与恶语!
且行且珍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7 14:51
不要说自己是柳林的,扫皮

发表于 2015-11-1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生累事锁华胥,叹调偏声论疾徐。 好纵诗风娱笔友,金秋颂雅对新墟

发表于 2015-11-1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
    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查处违法停车操作规程,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当指派清障车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93条第2款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巴中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是人类进步的标志,目前柳林有两条禁停路段,S101线柳林街道段和府前大道。柳林政府、柳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柳林派出所等单位不间断向广大市民宣传,要求广大车主禁止在禁停路段乱停乱放,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对此,柳林派出所已加大了对禁停路段的乱停、乱放车辆的巡查与管理力度,将“停车必进位,无位不停车,乱停必重处”落到实处。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停车位和停车场将逐步规划与完善,市民的停车需求将逐步满足。您可直接向辖区派出所反映,地址:柳林镇风栖街。为节省您的时间,您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827-5484822进行查询。   
    再次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
                                                                                       柳林派出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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