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新南下街254号的瞳界广告公司制作部,利用临街的3间铺面,在广告制作过程(广告喷绘等流程)中,每天排放大量的刺鼻异味气体,该气体未经任何收集处理直接排向整条街,对周围的居民的身体健康,正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后来彭山环保局回复称“彭山区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广告公司制作部将喷绘车间进行密封,对产生的油漆气体采用管道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外排,并于2015年3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可是目前该广告公司制作部仍然排放大量有毒气体,唯一的不同就是,以前从沿街铺面排放,现在主要是从它三楼楼顶排放,但它楼层只有3层,排放出来的有毒气体依然散漫在周围居民区,该气体根本未经过处理,依然刺鼻难闻,现在周围居民晚上睡觉都不敢开面向排气风口的窗口,一旦打开,满屋都是刺鼻气体味道!上次我打彭山环保局热线,接电话的人居然说喊我找城管局处理。。。请问,一件污染周围居民的环境污染事件,你环保局半年多年都处理不好,现在还要向其他部门推诿?瞳界广告公司制作部以前在彭山八五新区附近,就是因为污染大,周围居民不满,才把它赶到新南下街,现在它继续在新南下街危害周边百姓,难道这种事情真的需要周边老百姓自己去找该广告公司,采用民间方式才能处理好吗?在法治中国,就不能依法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使职能处理好吗?难道非要走上访途径,有关部门才能引起重视吗?希望领导能替普通百姓解决这些在百姓看来,是天大的事情,谢谢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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