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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一中学入学需交纳多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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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教育厅责令当地教育局调查核实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四中的学生和家长在网上发帖称,“该校自2014年秋季入学以来向高一新生收取多项费用,有的还是教育部门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让学生和家长苦不堪言,给本来就是来自农村学生的家庭增加了不少经济负担。”
  家长反映:交费太多 家庭经济压力大
  据网贴反映,“泸县四中作为离泸县比较远的一个完中,开设有高初中,2014年秋季高一新生入学有22个班级,生源大都是附近镇乡农村学生。学生和家长们反映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四点,学校要求2017级入校新生购买两套相同秋季校服,共计三百四十元;每个学生每期交纳洗涤费150元;校讯通每月10元,交费时间9个月;另外每个学生每学期要缴纳30元的直饮水费。光上述四项合计每期就是610元,一些家长认为,这些交费对他们农村家庭来说负担有些过重,经济压力太大,但又不得不交纳。”
  学校领导:项目收费和监管由家委会负责
  针对反映,西南商报记者采访到了泸县四中学校领导陶书记及叶副校长。
  学校两位领导针对记者向他们提出的家长投诉情况反映,回答都以反映的收费项目和金额多少是通过学校家委会来执行的,而学校没有参与,并一再强调后期具体操作事宜也都由家委会来执行。陶书记进一步介绍说,家委会由各班班主任在开学时找一位家长临时组成,商量关于后期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执行情况。但当记者向校方提出能否提供家委会成员名单,陶书记婉绝了记者的要求。
  在回答其他三项有关收费依据和是否该公开竞标情况时,两位校领导没有对此作出更多的解释。
  家长和学生:收费都是学校在“操心”
  是否相关收费只是家委会来操作的,学校并没有参与呢?记者联系了部分学生和家长,曾参与开会的家长告诉记者,“家委会是开学时各个班主任随便叫了一个家长去临时组成,当着校领导和老师的面,家长能反对学校提出的要收取的项目和费用?”“个别家长被叫去参加一个还不清楚的会议,就成立了所谓家委会。能代表大多数家长意见?”众多家长向记者提出如此疑问。
  “好多项目根本就是学校提出来的,却冠以家委会名义,所有费用都是学校在‘操心’收取。”谈到谁在收费问题,众多家长一致说道。学校一位老师还向记者出示了学校通过校讯通向相关班主任老师发出的收取校服费上交学校的信息,与家长说法不谋而合。
  省教育厅:调查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和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川发改〔2014〕392号文件中看到,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该文件要求,“学校应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相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号。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投诉电话等。”“按规定应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接受采访的学生和老师告诉记者,他们反映的四个问题都没有在学校的公示栏和招生简章等对外宣传中出现。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委会的成立需要有一定严格程序,他们认为购买一套衣服如果是经过严格招竞标等程序,原则上是允许的。对于其他收费问题,该厅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要求事发地教育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待核实情况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报记  者高贵富   杨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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