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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中国的警察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执行标准的差别怎么会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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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同日看到两则消息,一是福建网友发帖控诉自家4岁男孩耳朵被幼儿园老师用订书机钉穿耳,电视新闻说,这个罪恶的老师被中国当地警察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二是中国的泰安警察对大学刚毕业到泰安旅游的8名学生因炸1元金花赌博处以15天拘留并且还每人罚款3000元!
      中国警察对以上两起违法行为的处罚,大家有何感想?是8名学生罪大恶极呢?或是没有人性的老师罪大恶极?在中国警察看来,当然是8名学生更加罪大恶极,因为对8名学生的每一个人的处罚除同样拘留15日外,还对每一个学生罚款3000元,对于恶性较轻的没有人性的老师只拘留15日!
      大家认为公平吗?公正吗?服众吗?
      我个人强烈建议,中国的最大警察(公安部)发言人,来对此两事项处罚的合理合法性予以解释,给我们这些没得文化的、不懂法的、看不懂的中国平民讲清楚,好将我们心头堵得慌的想法给去掉,免得影响我们在伟大的法制国度里的愉快工作与幸福生活。特别感谢中国大警察抽出时间作下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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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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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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