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唯一的儿子死于非命,直到现在,我也不清楚儿子什么时候死的?在哪里死的?死亡原因?死时的样子?两年来,成都警方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解释的死亡中存在疑点。 我的儿子叫刘曹东,是家里的独子,1993年12月10日出生。2012年夏天,他到郫县红光镇好思家家具厂打工。2013年,他死于非命,留下了一对陷入绝望的夫妻,两个以泪洗面的老人。 直到此刻,儿子死亡带来的哀恸也没有丝毫的减轻,希望成都警察能在他们的职能范围内做到他们应该做的事情,让死者瞑目,让生者心安。 疑问一:为什么警方的DNA比对远远超出15个工作日?这不符合规定 2013年10月12日,刘曹东在工作单位遭受了家具厂管理人员的殴打,该单位声称刘曹东挨打后离开了单位,在这以后,刘曹东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事发当天,家具厂的老板就到郫县红光派出所报案失踪,然后给我打电话,说刘曹东失踪了,可能去跳河了。老板的依据是,我儿子手机发给厂里一位女工的短信。 2013年10月16,成都警方提取了我和妻子的DNA。2013年11月8日,刘曹东的尸体被金牛区沙河源派出所发现,并由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手该案。2014年3月16日,我接到公安局通知,说经过DNA比对确定所找到的尸体是刘曹东。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DNA的比对要花4多个月的时间,我和妻子一早就去公安局提取了DNA,按照常理,不是应该15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尸体找到了吗?为什么要四个月后才通知我们找到了?? 疑问二:为何不经家属同意就火化遗体? 接到公安局通知当天,我就提出要看看儿子的遗体,为何金牛分局的田法医想尽办法,百般阻挠,还假惺惺地装好人,说看了吃不下饭?就算腐烂得再厉害,那也是我的儿子,是我的骨中骨,血中血。 2014年4月1日,我再次找到田法医,要求看遗体,他见我们态度坚决,说去问领导,他一去没出现过。等了一会儿就来了另外一位民警,他说遗体早已经火化了。 请问成都金牛警方就是这个素质吗?为何连人之常情都置之不理,没经过家属同意,没让家人见最后一面就火化遗体?还有一点人道主义吗?还配叫人民卫士? 疑问三:警方为何迟迟不立案? 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任何一张立案通知书,金牛警方每次都是口头上给我说立案了,完全把我当一个傻子骗来骗去。 为何这样一个命案警方到现在还是态度暧昧,每次都敷衍了事。儿子失踪死亡后,电话一直可以打通,还有人接听,这些疑点不去调查。是自杀?还是他杀?或者是意外?怎么自杀的?怎么他杀的?怎么意外的?警察难道不该告诉我吗? 确切的死因,死亡时间,死亡地点……官方出具的详细尸检报告也不给我。又不查案又不给我一个结果,成都警方就是这么对待命案,对待群众?难道一条人命就像被偷的手机,成都警察都爱理不理???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曹勇,身份证号511021197008105355,手机号13550698048。儿子出事后,我找过很多人,花了一些钱,现在负债累累,但还是没有一个结果,儿子的死过去快两年,但还是一个谜团。围在这个谜团四周的本该是警察,但现在却是一群吃腐肉的秃鹫:给我做工作让我放弃追问的警察,让我给10万解决问题的假记者,收了1万不尽力办事的律师……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 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够获得成都警方的解释,能够看到成都警方对这个案件的调查,能够拿到立案通知书,能够知道儿子死亡有关的详细说明,而不是敷衍塞责,欺瞒哄骗。这些招数你们不该用来对付一个失去儿子后可怜的陷入绝境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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