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谯华林,男,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书记;陈刚,男,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副书记。
在征地拆迁中,利用职权安置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亲友,打击合法村民。
举报人:陈瑞英:性别女,1966年7月10号出生, 今年48岁,身份证号码:512902196607103665,汉族,农民,家住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75号。
中共中央纪委领导:
2014年6月份因修快速通道征用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神皇丘田土,陈瑞英的神皇丘田被占,却没有得到安置。根据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蓥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发﹝2013﹞41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常住农业人口,陈瑞英符合上述条件,有资格和权力享受安置。
陈瑞英未得到安置的原因之一是书记谯华林和副书记陈刚利用职权安置不符合政策的亲友陈瑞蓉。陈瑞蓉的基本信息:性别女,1964年6月25日出生,今年50岁,身份证号码:513601196406252822,汉族,农民。户籍证明显示:陈瑞蓉于2006年户口已经从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迁出注销,她的户口迁入四川省广安区东岳乡茯苓村 2组37号,户主是刘帮全。为了享受安置,陈瑞蓉2014年11月7日在永兴镇派出所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用临时身份证买了社保,她的户口也从广安迁回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75号。2014年12月8日10点半,陈瑞英到广安区大安镇派出所,经办事员雷晓宇查到其在广安区东岳茯苓村2组37号有户口,这样一来,她在华蓥和广安都有户口,违反了国家户籍管理法,陈瑞蓉在永兴镇陈家湾没有土地,因此按照上述条件陈瑞蓉不能享受补偿安置。
陈瑞英未得到安置的另一原因是陈家湾村书记、副书记和镇上、市上领导不予解决此问题。陈瑞英2014年12月9日找到书记谯华林,他说:“你陈瑞英有户口又有田土,但是我只认户主,你去告到北京我也不会怕你。”2014年12月2日下午5点,副书记陈刚说 “我把陈瑞蓉上上去,不可能把她下下来,任凭你去告。”由于村上书记谯华林和副书记陈刚弄虚作假违反纪律, 镇上和市上的领导也不解决陈瑞英的安置问题。
强烈要求对谯华林书记、陈刚副书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出严肃处理,还我公道。
举报人签名:陈瑞英 联系电话:15892393254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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