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一个生命的过去如何高贵与低微、如何闪光与肮脏,但都是生命,都应该得到关注和尊重。对一个社会来说,死刑的存在,仅仅是象征意义,更重要的则是,一切的平等、公正,都应该通过司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
死刑在我国存在的意义,从个体层面,是杀人偿命的心理积淀;从社会层面,是因为担心废除死刑之后,犯罪率会上升。但是,一方面是血债血还、冤冤相报何时了;另一方面是法学研究证明,死刑和犯罪率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个体心理需要社会制度文化加以引导改变,思考死刑存废的问题,也应该更多地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思考。“唐慧女儿案”,以及之前的多起冤狱提醒我们,我们也确实可以考虑一下死刑的存废问题了。
“唐慧女儿案”的判决与核定,我们都应该尊重,因为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诉求的权利;我们也都应该同情,唐慧女儿与她本人的遭遇值得同情,被告人的生命也值得同情。但是,我们公众、唐慧、被告也都应该敬畏法律,接受法律。无论一个生命的过去如何高贵与低微、如何闪光与肮脏,但都是生命,都应该得到关注和尊重。对一个社会来说,死刑的存在,仅仅是象征意义,更重要的则是,一切的平等、公正,都应该通过司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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